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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湘乡法院执行拍卖一企业查封资产,成交金额7013万余元,刷新建院以来司法拍卖最高成交价,成功为一国有企业追回损失5075万余元,真正将企业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2014年9月10日,湘乡某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签订了关于光伏建筑一体化节能门窗幕墙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2015年1月27日,双方又签订《代付工程款协议书》,约定由湘乡某建设投资公司按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为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代付工程款,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2016年年底,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经结算,湘乡某建设投资公司根据协议已代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支付了工程款4784.34万元,之后,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仅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了265万元,至2022年8月尚欠4,519.34万元未偿还。经催讨未果后,湘乡某建设投资公司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仍未按调解书履行,湘乡某建设投资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执行法官王骏自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对某投资(集团)湘潭公司名下土地及附属建筑物进行了查封,并多次前往厂区内进行调查、勘验、走访租户、张贴查封公告。核查清楚情况后,随即启动了对查封资产的整体拍卖,经一拍、二拍、变卖程序,最终第三人以最高价7013.078万元竞得了整体标的物,此成交价刷新了湘乡法院拍卖最高成交价。至此,该案应执行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一次性为湘乡这一国有企业追回损失5075万余元。
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积极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是湘乡法院的应有之义、应为之举。该院将继续聚焦辖区企业持续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及时兑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促进国有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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