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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相信备考申论考试的同学对于“总括句+具体要点一二三四”这个作答公式都不陌生,这个公式既是归纳概括题目答题思路,也是提出对策题目答题思路,完全符合申论“问什么答什么”这一作答原则。但是很少有同学知道,“总括句”也有实写与虚写之分,接下来中公教育专家就详细谈谈总括句的实写与虚写。
一、总括句需写。
总括句虚写即总括句中没有采分词,不占要点分。常见的表达形式有“XXXX的原因有:1.2.3.4.”,如:目前社会上一些年轻人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有:一、过度追星……。
二、总括句实写。
总括句实写即总括句中有采分词,一般占3分左右要点分,部分情况下有逻辑分。常见的表述形式有“我国专利申请第一,但是创新力不足,具体表现形式为:一、发明专利申请低。……”,这种语言表述中有实质采分词与“专利申请第一、创新力不足”,故而会占要点分数。那么有同学就要询问,什么时候应该实写总括句呢?其实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从材料中寻找的所有要点中有某一个要点可以高度概括所有要点,则这个要点可以作为实写的总括句;第二种情况是若材料段与段间逻辑关系为“总分、总分总”,而总起段落中有与作答对象相关的要点,则该要点也可以作为实写的总括句。
接下来我们来说一说哪些题型中需要留意总括句实写与虚写:一、归纳概括题目;二、综合分析题目中的启示型综合分析题目,以及部分比较型综合分析题目;三、提出对策题目。以上三种题目中均会涉及总括句实写与虚写。因此同学们在做题过程中一定需要注意仔细审题,在寻找要点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留意材料段与段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总括句的实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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