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数字能力如何影响居民家庭的消费行为,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从数字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场景应用能力以及数字信息获取能力三个维度度量了家庭数字能力,并实证分析了数字能力与家庭消费的关系,发现数字能力的提升能显著提高家庭消费水平。在进行核心变量替换、回归样本变更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发现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的促进作用仍然存在。此外,除了对家庭消费水平的影响,数字能力对不同消费类型也都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基于收入效应的机制分析发现,数字能力通过提高家庭收入、降低家庭收入波动性来促进消费。进一步分析发现,数字能力对家庭线上线下消费均有积极影响,但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收入比没有显著的影响,即数字能力并没有改变家庭边际消费倾向,而是通过提高收入水平和降低收入波动性来促进家庭消费。论文拓展了数字能力在消费领域的应用,证明了数字能力对家庭收入和消费增长的积极作用,丰富了数字时代家庭金融的相关研究。
「关键词」数字能力;家庭消费;收入水平;收入波动性;数字经济
一、引言
在数字时代,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改变了社会面貌,也对个体和家庭的经济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互联网的发展在助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以来,我国数字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正式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党的二十大报告更进一步明确了网信事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强调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当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全球领先,《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31.2万个,5G用户达5.61亿户,全球占比均超过60%。我国信息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活力逐渐增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赵涛等,2020)。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个体数字能力愈发成为衡量其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数字能力,即个体理解和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已成为现代社会人们参与和适应数字时代不可或缺的素质。从宏观层面来看,发展数字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战略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对于微观家庭而言,数字时代下的数字能力会对居民家庭的消费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其消费行为不仅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和幸福体验,也会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探究数字能力与家庭消费之间的关系,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理解数字时代下居民家庭的经济行为,还有助于为提升国民数字能力、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深入探究数字能力对我国居民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实证分析数字能力与家庭消费水平之间的关系,并从收入效应视角探讨相关的影响机制。首先,研究结果表明数字能力的提升显著促进了家庭消费水平。在影响机制的研究中,我们发现数字能力的提升不仅通过提高家庭总收入来促进消费,还通过降低家庭收入波动性来提升家庭整体消费水平。此外,通过对生存型、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分类研究,我们发现数字能力在各类消费中均发挥着显著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分析显示,数字能力对线上线下的消费均产生积极影响,然而与家庭消费收入比率之间并没有显著相关性。这表明数字能力并非改变边际消费倾向,而是通过增加家庭总收入和降低收入波动性来影响家庭的消费行为。
本文的贡献如下:首先,本文基于CFPS多期调查数据,从数字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场景应用能力和数字信息获取能力三个维度构造数字能力的综合指标,有效刻画了我国微观家庭数字能力的动态情况;其次,本文关注了居民家庭消费水平、消费类型和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选择,全方位评估了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此外,本文从收入水平和收入波动性两个渠道出发,深入分析了数字能力影响家庭消费的作用机制,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供了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
(一)数字能力的定义与度量
数字能力,即在工作、生活和娱乐等社会活动中自信和批判地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目前,数字能力指标的度量方式尚未达成统一。《欧洲公民数字能力框架》认为数字能力是个人熟练运用数字技术参与工作、享受生活、参与社会的一项重要基本技能,并从信息和数据素养、在线交流和合作、数字内容制作、网络安全、解决问题能力五大方面制定84个问题进行个人数字能力的测定(Silva-Quiroz & Morales-Morgado,2022)。欧洲委员会提出的数字能力强调对信息、通讯和技术(ICT)的基本使用,即使用计算机检索、读写、运算、储存、交流并参与社会网络。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开始关注数字能力方面的研究。基于中国国情与互联网发展趋势,我国学者提出了适用于本国的数字能力测量框架。例如,陆镜名等(2023)基于调研数据从数字技术接入、数字平台使用、数字信息获取三个维度构建了牧户的数字能力指标体系。王小华等(2023)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的数据从数字接入、数字使用、数字创造三个维度测度了个人数字能力指数。尽管国内外学者对数字能力的关注点不同,但都一致认为数字能力是数字时代个体提升竞争力与获得经济福利效应的关键能力。
(二)数字能力与收入的关系研究
数字经济带来的产出效益拉动了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具备高水平的数字能力不仅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利用数字资源和工具,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还可以促进个人在市场经济中实现自身价值和收入增长。陆镜名等(2023)针对牧区调研数据发现数字能力能显著促进牧户收入增长,并且对低收入牧户的促进作用更大。臧敦刚等(2022)基于藏区调研数据发现数字能力显著促进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司传宁等(2022)研究发现数字金融能力可以促进家庭收入多样化水平,尤其是对家庭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存在较强的提升作用,并且还能进一步促进家庭消费升级。单德朋等(2022)指出,数字素养能够降低知识和有效信息的获取成本,培养和导入市场经济意识,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但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存在“马太效应”,由于不同数字金融产品的“马太效应”,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的贫富差距可能拉大(王修华、赵亚雄,2020)。数字乡村虽然提升了农民收入,但增收效应集中在中高收入群体,未实现数字乡村的包容性增长(史常亮、郝晓燕,2023)。因此,要加强数字治理,优化数实融合的市场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和乡村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实现数字经济与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发展。
(三)数字能力与消费的关系研究
已有研究表明了数字经济对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对数字能力直接影响消费的研究较少,但针对数字能力的减贫增收效应、缓解信贷约束、提高家庭风险应对能力以及消费结构升级做了深入研究。王亚珂、王一玮(2024)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能力通过收入效应、增加网购、缓解流动性约束促进居民消费水平提升。罗煜、曾恋云(2021)在微观家庭层面采取了迭代主因子法对数字能力构成变量进行因子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各项构成变量相加,构成“金融能力评分”“数字能力评分”和“数字金融能力评分”,结果发现数字能力和金融能力都能通过影响购物渠道显著减少相对贫困的发生率。数字经济的普及,为我国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金融选择,能提高家庭平滑风险的能力,而这些是传统银行信贷业务所不能达到的(王勋、王雪,2022)。同时,居民数字金融能力提升能促进家庭消费升级,优化家庭资产配置,进一步缓解融资约束(邓瑜,2022)。
综上所述,自数字能力提出以来,学界便对其展开了不同方面的研究,包括数字能力的度量、数字能力对减贫增收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积极作用,主要针对我国少数农村群体进行了实证研究。但鲜有研究将收入和消费联系起来分析数字能力的影响作用。有别于司传宁等(2022)针对数字金融能力的研究,本文构建的数字能力指标侧重于我国居民日常生活的互联网使用场景和数字生活习惯,从数字设备使用、数字场景应用以及数字信息获取多个维度考察其对消费的影响。进一步地,本文关注了数字能力对消费类型和消费模式的影响,推动了家庭消费行为的相关研究。此外,本文从收入水平和波动性两个角度探讨了数字能力的增收和平滑效应,为理解数字能力如何影响消费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数字能力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
数字技术将线下消费与线上消费、实体消费与虚拟消费、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有机结合在一起,能够大幅度降低消费成本。同时,利用数字化平台和工具拓展消费渠道和范围,促使消费者从传统的线下消费向现代的线上消费转变(陈晓红等,2022)。数字能力的提升使人们可以更方便地获取信息、享受各种服务和娱乐,提高了生活的便利性和多样性。进一步地,数字能力拓宽了人们的消费选择,满足多样化需求,从而提高消费水平并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数字能力促进家庭总消费水平可能通过以下渠道:第一,根据信息渠道和成本效应,数字平台极大降低了人们消费的搜寻成本和交易成本,具备较高数字能力的个人可以更好地利用互联网资源,享受更高品质的生活体验。例如,他们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购买优质商品和服务、参与在线教育和培训、使用智能家居设备等,提升生活水平。而缺乏数字能力的个人可能面临信息获取和服务使用的障碍,无法享受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效应。第二,根据预期收入理论,个人或家庭在作出当期消费决策时会考虑其未来预期收入情况,数字经济浪潮下,数字能力越高的人收入也会越高,当人们预期到这一点时会相应地提升其消费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提出本文第一个研究假设。
H1:数字能力有助于家庭消费水平的提升。
(二)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的影响机制分析
凯恩斯消费函数指出,消费受收入的直接影响,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上升,消费结构会从生存型消费逐步转向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消费除了受收入的直接影响,也受收入波动性的制约。收入波动性大的家庭难以预期未来收入的变化,更可能会谨慎地进行消费决策,减少高风险和高成本的消费行为,增加家庭的预防性储蓄。从微观来看,能够有效获取、筛选和利用信息,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拥有更多的机会和竞争力。数字能力作为新时代的生产力工具和人力资本,可以提高个人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创新能力,对人们的生产和收入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数字能力能够提高经营性收入,数字平台的蓬勃发展吸引大众对“互联网+”创业的积极参与,激发了大众创新活力,从而增加其经营性收入(周广肃、樊纲,2018;王翌秋等,2023);另一方面,数字能力能够提升工资性收入,数字平台不仅拓宽了人们找工作的渠道,也直接提供就业岗位缓释了失业压力,从而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上述双重作用使得数字能力能够拓宽家庭的收入来源和种类,推动家庭收入的多样化,而多种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风险分散效果。相比于单一收入来源的家庭,多种收入来源的家庭面临的经济、社会风险较小,收入稳定性较高。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信息渠道的扩张以及社交网络的辐射,在人们数字能力形成和提升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地促进其对数字产品和数字技术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可能呈现出“数字能力初步形成、数字产品和数字技术使用、数字能力逐步提升”的螺旋上升趋势(臧敦刚等,2022)。总之,具备较高的数字能力可以使个人更容易适应并把握数字时代下蕴藏的机会,获得更好的创业和受雇机会,促进家庭收入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并伴随收入波动性下降。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2a:数字能力有助于家庭收入水平的上升,进而提升家庭消费水平。
H2b:数字能力有助于家庭收入波动性的下降,进而提升家庭消费水平。
四、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2014、2016、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CFPS调查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实施,涵盖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次的数据,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等的变迁。经过数据清洗并剔除关键变量缺失的样本,最终筛选有效家庭样本28165户。本文使用的地区层面的控制变量数据分别来自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
(二)模型设定(完整版详见知网)
(三)变量设定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家庭总消费,选取CFPS家庭经济问卷中居民消费性支出指标进行衡量。具体而言,将家庭消费分为“生存资料消费”“发展资料消费”和“享受资料消费”;“生存资料消费”是指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物质生活和劳务消费;“发展资料消费”是指用于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德智体等方面的消费;“享受资料消费”是指对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满足后,为进一步丰富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消费。根据上述三类消费的定义,本文将数据集中的变量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生存资料消费”包括衣服鞋帽支出、家庭设备及日用品支出、食品支出、居住支出、交通通讯工具费;“发展资料消费”包括医疗保健支出、教育培训支出、商业保险类支出;“享受资料消费”包括文化娱乐支出、旅游支出、美容支出、福利性支出、社会捐助支出。
2.核心解释变量
在数字能力衡量方面,本文借鉴陆镜名等(2023)的做法,结合我国居民实际上网和日常生活情况,从数字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场景应用能力以及数字信息获取能力三个方面来衡量个人数字能力。具体而言,本文选取CFPS调查问卷中以下问题来衡量户主数字能力的各项子维度,采用各项指标的均值来分别计算数字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场景应用能力以及数字信息获取能力(见表1)。在此基础上,采用因子分析法构造数字能力综合指标。
3.控制变量
参考已有研究,本文加入了户主层面、家庭层面以及地区层面的控制变量,具体包括户主性别、户主婚姻状况、户主教育程度、户主年龄、户主年龄平方、城镇家庭、家庭规模、家庭总资产、家庭持有金融产品、家庭创业参与、地区人均GDP以及地区普惠金融指数。表2展示了本文主要变量的定义。
(四)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采用2014、2016和2018年三年的CFPS调查数据。在家庭层面,将总消费作了对数处理,加入户主、家庭和地区层面的控制变量,将家庭总收入对数以及收入波动性作为机制变量。本文一共选取28165个家庭样本,将户主年龄限定在18至65岁之间,其中城镇家庭14015户,农村家庭14150户。从数字能力的子维度来看,数字设备使用能力的均值为0.683,数字场景应用能力和数字信息获取能力的均值分别为1.788和2.537,说明我国居民普遍能使用数字设备进行上网,但数字场景应用能力和数字信息获取能力相对较弱。表3汇报了本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
五、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本文数字能力对家庭总消费的基准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第(1)列报告了仅加入数字能力的结果;第(2)(3)(4)列分别报告了逐步加入户主层面、家庭层面以及地区层面控制变量的结果。
从表4可以发现,在逐步加入控制变量的各列回归结果中,家庭总消费对数与户主数字能力之间呈现显著的正向关系。当户主数字能力上升1个单位时,家庭总消费增长10.6%,说明了数字能力作为人力资本在影响消费趋势方面的关键作用,为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提供了动力。这一发现为假设H1提供了支持。
(二)内生性问题
家庭的数字能力和消费行为可能同时受到不可观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处理。由于CFPS数据的限制,本文从外部寻找合适的工具变量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文根据Lewbel提出的方法(Lewbel,2012),利用异方差性构造工具变量,当内生变量与模型中其他外生变量回归后的残差呈现出异方差性时,这些残差与外生变量去中心化后的乘积项可以被视为有效的工具变量。具体做法是先进行数字能力对于工具变量的第一阶段回归,并将数字能力的拟合值引入基准回归方程,以此作为第二阶段回归数字能力的代理指标,估计其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系数。如果第一阶段回归中构造的工具变量对于数字能力的影响系数具有统计显著性,且F统计量大于10,表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
本文用Lewbel工具变量对家庭总消费进行两阶段的工具变量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表5第(1)列为基准回归的结果,第(2)列为使用Lewbel工具变量的结果,其中第一阶段的F值为248.04,表明本文构造的工具变量是有效的。从表中结果可知,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有显著影响,并且相较于基准回归结果,使用Lewbel工具变量估计之后,系数大小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因此,可以认为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变更了核心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剔除网购消费以及分样本回归等检验,相关结果如表6所示。
1.家庭平均数字能力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
表6第(1)列使用一个家庭成员的平均数字能力替换核心解释变量,验证数字能力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从结果可知,家庭平均数字能力的系数显著为正,略大于基准回归结果中户主数字能力的回归系数,验证了本文基本结论的稳健性。
2.数字能力对家庭人均消费的影响
表6第(2)列使用家庭人均消费替换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其中家庭人均消费做了对数化处理。第(2)列展示了户主数字能力对家庭人均消费的影响,系数仍然在1%的水平下显著,与前文基准回归的结果一致。
3.剔除家庭网购消费的分析
数字能力提升对消费的影响可能集中在对网络消费的提升,为排除这一关系,本文将家庭消费中有关网络购物的消费除去,再次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6第(3)列。在减去网络消费后,数字能力的作用依然显著,说明数字能力不仅对网络消费有促进作用,对其他类型的消费也有正向影响。
4.分城乡检验数字能力对消费的影响
本文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进行分组回归,分别检验城乡居民家庭数字能力对消费的作用。表6第(4)(5)列分别展示了城镇、农村地区数字能力对消费的影响。结果表明,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数字能力均对消费有显著正向影响。这说明在考虑城乡差异后,数字能力对消费的影响依然存在,进一步验证了数字能力对于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普遍重要性。
(四)机制分析
1.数字能力对收入水平的影响
依据前文分析,数字能力能够拓宽人们收入来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产业链,提升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因此,本文将家庭收入作为数字能力影响消费的第一个作用渠道。数字能力对家庭收入对数的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第(1)列报告了仅加入数字能力的结果;第(2)(3)(4)列分别报告了依次加入户主层面、家庭层面以及地区层面控制变量的结果。
如表7所示,第(1)列在仅加入时间固定效应和家庭固定效应时,户主数字能力的系数是显著为正的,在逐步加入户主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地区特征的控制变量后,该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表明数字能力显著促进了家庭收入水平,从而促进了消费的提升。第(4)列结果显示,数字能力的系数为0.139,即户主数字能力每提升一个单位,家庭收入水平将提升13.9%。这一结论为假设H2a提供了支持。
2.数字能力对收入波动性的影响
消费除了随收入总量变化,也受到收入波动性的影响。收入风险较大的家庭,其消费不确定性也较高,为了深入探索收入和消费的稳定性,本文将收入波动性作为数字能力影响消费的第二个作用渠道。
在收入波动性的衡量方面,参考尹志超等(2022)、樊潇彦等(2007)的衡量方式,根据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水平、城乡家庭、家庭总资产水平将家庭分为72个组别,分别计算相应组别家庭收入对数的组内方差得到家庭收入波动性。本文考虑的家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并对其进行对数化处理,收入波动性的回归结果见表8。
从(1)(2)(3)(4)列的回归结果来看,数字能力对收入波动性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即户主数字能力增加的同时,家庭的收入波动性随之下降。上述结果表明,数字能力的提高不仅增加了收入总量,也降低了收入的波动性,缓释了部分收入风险,进而促进了家庭消费水平。这一发现验证了假设H2b的内容。本文的机制分析显示了数字能力不仅具有增收效应,还能进一步降低家庭收入波动,表明数字能力有助于家庭提升经济韧性,实现消费平稳增长。
(五)进一步分析
1.数字能力对消费结构的影响
进一步地,本文将家庭总消费分为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享受型消费,分别探索数字能力对家庭不同消费类型的影响。在实证分析中,本文对各类型消费总量进行了对数化处理。表9第(1)(2)(3)列分别展示了数字能力对家庭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的影响。对比(1)(2)(3)列的回归系数可以发现,数字能力的系数呈现上升趋势,表明数字能力对于享受型消费的影响最大,验证了数字能力对于促进消费升级的关键作用。
2.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收入比率的影响
家庭消费收入比率是指家庭消费支出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率,反映了家庭的消费倾向和储蓄意愿。表10展示了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收入比率的估计结果。表10各列结果均显示,家庭消费收入比率与数字能力没有统计意义上显著的相关关系。这说明数字能力并没有改变家庭的边际消费倾向,而是通过提高收入水平和降低收入波动性来增加家庭消费总量。
3.不同维度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的影响
最后,为了考察不同维度数字能力对家庭消费的影响,本文将构成数字能力子维度指标的变量放入回归模型中,分析其对家庭总消费的影响。表11展示了相应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数字能力各子维度指标的提升均能显著促进家庭总消费,从三者的系数可以看出数字设备使用能力的系数值最大,表明数字设备使用作为数字能力的基础,对家庭总消费的促进作用最强。
六、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2014、2016和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的数据,从数字设备使用能力、数字场景应用能力以及数字信息获取能力三个维度来衡量数字能力,并通过因子分析法初步构建了衡量个人数字能力的指标,使用面板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实证考察了户主数字能力和家庭消费之间的关系,并运用Lewbel工具变量解决了内生性问题。实证结果表明,户主数字能力与家庭消费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的关系,并且数字能力对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在机制方面,数字能力通过提升家庭收入水平、降低家庭收入波动性来促进人们的消费水平。进一步分析发现,数字能力对线上线下购物均有积极影响,但数字能力与家庭消费收入比率之间没有显著相关性,即数字能力并没有改变人们的边际消费倾向,而是通过提升收入水平和降低收入波动性来促进家庭消费。
数字能力的提高对居民家庭的收入和消费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这意味着通过培养数字能力这一项人力资本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首先,应当推动广泛的数字能力培训和教育计划,特别是面向家庭的培训项目。政府可以与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在线和线下培训,以提高居民数字技能水平。其次,需要加强社会福利和保障机制,以减轻家庭收入波动性对消费的影响。政府可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为稳定的社会福利,确保家庭在财务不稳定时有一定的经济支持。此外,还应当合理推动金融机构提供更加灵活和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家庭的不同消费需求。例如,推出低息贷款或分期付款计划,以降低家庭在享受型消费方面的经济压力,从而激发消费潜力和促进消费升级。
原文载于《农村金融研究》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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