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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在努力描绘社会表现自身的象征符号领域是如何使童年成为必要或者毫不相干的。我尤其试图解释童年的概念在西方文明中逗留了很久以后,如今划时代的新媒介如何正将它一步步地驱逐出去。接下来,我要摆出一些直接的证据证明这种驱逐确实已经开始了。
童年消逝的证据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出自不同的来源。例如,有媒介自身所表现出来的证据,因为它们不仅从形式和背景上积极铲除童年的概念,而且在内容上也呈现降格的趋势。人们可以看到,有证据显示儿童和成人在趣味和风格上越来越融合一气。相关的社会机构,比如法律、学校和体育运动机构也在改变原来的看法。还有一种“确凿”的证据,比如有关酗酒、吸毒、性活动、犯罪等等的数据,都意味着童年和成年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模糊。
然而,在呈现或指出证据之前,我觉得有必要承认,无论我有多少证明童年消逝的证据,但是本书所提出的有关为什么这种情况会发生的猜测并不能被证明。这不仅因为推测和理论绝不可能被证明,即便是物理科学也一样,而且因为有关社会科学的一切努力,证明或驳斥的想法本身就包含多种解释和各种复杂性,没有人能断定证据是否能让猜测成立,或受到抑制,或干脆毫不相干。
举例说明:据称女性青春期的开始时间,在过去的130年里,每10年大约提前4个月。因此,比如说,1900年,女性月经初次来潮的平均年龄大约是14岁,而1979年,平均年龄则是12岁。[1]我倒是非常愿意相信这个数据,因为如果是正确的,它就表明,童年概念的萎缩,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讲,在电报发明以后不久就开始了。也就是说,在青春期年龄提早和信息传播技术革命之间,有一个近乎完美的巧合。于是,我情愿把它当作有利于我的论点的证据,但我也相信应该有更好的解释,特别是那些跟饮食习惯改变相关的解释。
再举一例:美国的家庭在变小,这是毫无疑问的。今天,(在美国)每户人口只有2.8人,而1930年则有4.1人。或者从另一个方面来看,1950年,10.9%的美国家庭是一个人的家庭。而今天,这个数字高达22%。[2]美国人不仅生育越来越少的孩子,而且显然待在家抚养孩子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这是不是我们的传播环境改变所产生的结果?
我相信是的,但是,如果否定其他因素,如美国人日益富有、他们惊人的流动性、妇女解放运动等等,也促成了这个结果,那也是愚蠢的。换句话说,如同这个例子,它不仅有多种起因,而且,如先前的例子,也完全可以用其他的理论来解释这些事实。毕竟,在试图解释社会组织的变化或者任何文化趋势的时候,人们可以有许多的切入点。例如,马克思主义者和弗洛伊德学说的信奉者,他们对于童年为什么会消逝的问题已经有一套现成的解释,假定他们同意证据表明情况的确如此的话。
社会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天知道还有什么人——也许甚至还有科学神造论的信奉者,他们也不会觉得自己在这个问题上无话可说。我选择了本书提供的解释,是因为就任何一个称得上站得住脚的单一视角而言,这一个视角最能说明事实。确实,对我来说,童年是文化需要传播的功能以及文化得以传播的方式,这是再显然不过的了。虽然经济、政治、思想形态、宗教以及其他因素都会影响童年的进程,使之变得更重要或不太重要,但它们不可能创造童年或者把它一笔勾销。只有识字文化,它的存在或不存在才具备这种力量。不过,我不会在此提出新的理由为这个观点辩论。我只希望说,我相信这个观点看上去有道理,是因为它至少有一些历史事实做后盾,也为现代的趋势所支持。本章的目的是阐述童年正在消逝。在考虑我提出的证据之后,读者自然会判断我的理论是否有用。
那么,我想开门见山,请大家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儿童已经基本上从媒体,尤其是电视上消失了。(广播电台或唱片上是绝对没有儿童痕迹的,但儿童在电视上的消失更加发人深省。)当然,我并不是说年纪小的人看不见了。我是说当他们出现的时候,都被描绘成13、14世纪的绘画作品上那样的微型成人。我们暂且把这种状况称作“加里·科尔曼现象”(The Gary Coleman Phenomenon)[3]我这么做是指,凡是认真观看情节剧、肥皂剧或其他流行电视节目的人都会注意到,那些节目里的儿童和成人,在各自的兴趣、语言、服装或性欲上的表现都没有什么区别。
话虽如此,我必须承认流行艺术很少能逼真地描绘儿童。只要想想一些了不起的电影童星,比如秀兰·邓波儿(Shirley Temple)、杰基·库根(Jackie Coogan)、杰基·库珀(Jackie Cooper)、玛格丽特·奥布莱恩(Margaret O’Brien)和喜剧《我们这帮人》(the Our Gang)里无伤大雅的恶棍,我们就会认识到,电影所表现的年轻人的性格和情感非常脱离现实。但是,人们仍然能从中发现一种理想,一种童年概念的构想。这些儿童穿着跟成人不同,言谈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他们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身份,更容易受到伤害。即便在早期的电视里,像《反斗小宝贝》(Leave it to Beaver)和《爸爸本事大》(Father Knows Best)这样的节目里,人们会发现儿童虽然没有得到真实的描写,但他们至少与成人不同。但是现在,这些人大多已经看不见了,或至少在迅速消失。
也许理解电视上所发生的一切的最好办法是想象一下,如果《秀兰·邓波儿节目》是今天的电视系列剧,那该是什么样子。当然,假定邓波儿小姐的年龄不变,还是她拍出那些令人难忘的电影时的年龄。(她4岁便开始了电影生涯,在6岁到10岁间拍出了许多成功的影片。)除了作为模仿,秀兰·邓波儿会唱,比如说,唱主题歌《好船棒棒糖号》(On the Good Ship Lollipop),还能想象她会做什么?如果她真的唱歌,她的氛围可能是摇滚乐,也就是说,音乐既要维系成年人的情感,也要维系年轻人的情感。
在今天的电视网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儿童歌曲。儿童歌曲已经成为一个灭绝了的物种。这种现象跟我所能想象到的证据一样,很能够说明问题。总之,一个10岁的秀兰·邓波儿也许会要一个男朋友,这样她可以经常与之发生纠葛,模拟情人间的争吵。她自然要放弃“小女孩”的衣服和发式,取而代之以接近成人的流行时装。她的语言则会由一连串心照不宣的俏皮话组成,包括大量涉及性暗示的话。简单地说,《秀兰·邓波儿节目》不会也不可能是关于一个孩子的节目,无论她可爱还是不可爱。观众中有太多的人会觉得这样的构想要么稀奇古怪,要么无法辨认,年轻的观众更是如此。
当然,我们传统的童年模式在电视上的消失,在电视广告上表现得尤其淋漓尽致。我已提到过广告大量使用十一二岁的女孩做性对象,如布鲁克·希尔兹现象(the Brooke Shields Penomenon)。但有必要提一下的是乔达奇牛仔裤(Jordache Jeans)这个异想天开的广告。在广告里,一群还没到青春期的在校男生女生,被表现为傻乎乎地受着性欲的驱动。由于穿了品牌牛仔裤,他们的情欲被进一步煽动起来。广告的结尾显示他们的老师也穿着同样的牛仔裤。这样的广告,除了说明在性欲方面或挑起性欲的方法上儿童和成人之间没有区别之外,还能有其他什么意义呢?
但是,除此之外,具有同样重大意义的还有:儿童,无论有没有亢奋的性欲,一般都被不知羞耻地用来充当广告剧的演员。有一天晚上看电视,我数了一下,共有9个不同的产品利用儿童做推销员。这些产品包括香肠、房地产、牙膏、保险、洗涤剂和连锁餐馆。美国的电视观众显然不认为由儿童来告诉他们美国国家公司的辉煌成就有什么不同寻常或令人不快,也许这是因为儿童越来越多地获准参与成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所以要把他们从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方面——销售中排除出去,显得有些不合情理。
而在电视上的“成人化”现象也同样发生在电影里。那些题材各异的电影,如《魔女嘉莉》(Carrie)、《驱魔人》(The Exorcist)、《艳娃传》(Pretty Baby)、《纸月亮》(Paper Moon)、《凶兆》(The Omen)、《青春珊瑚岛》(The Blue Lagoon)、《小可爱》(Little Darlings)、《无尽的爱》(Endless Love),还有《情定日落桥》(A Little Romance),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儿童观念:儿童在对社会的理解方面,在语言和兴趣上与成人是别无二致的。若想观察近些年来儿童电影形象所发生的转变,一个最启发人的办法是把30年代的影片《小淘气》(The Little Rascals)和1976年的电影《龙蛇小霸王》(Bugsy Malone)进行比较。
《小淘气》是一出讽刺剧,孩子们在里面扮演过去匪帮电影里的成人角色。在《小淘气》里,大部分幽默纯粹来自儿童仿效成人举止所产生的不协调。虽然《龙蛇小霸王》也把儿童比作成人,但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与他们自身几乎没有不协调的感觉。说到底,12岁的孩子使用“成人”语言,穿成人服装,对性表现出成人一般的兴趣,高唱成人歌曲,这有什么荒谬可笑的?问题是《小淘气》分明是喜剧,而《龙蛇小霸王》则几乎接近纪录片。
在儿童文学方面,许多引起广泛讨论的变化跟现代媒体的趋势一脉相承。朱迪·布鲁姆的作品已有许多仿效者。像布鲁姆女士一样,这些作家深深懂得,“青少年文学”的主题和语言要模仿成人文学,尤其当其中的人物以微型成人出现时最受欢迎。当然,我不希望给人一种印象,即当前儿童文学中(或者也在电视或电影方面)没有一部表现儿童与成人截然不同的作品。但我确实想说明,在儿童的形象方面,我们的流行艺术正在经历一个需要迅速重新定位的问题。
也许人们可以这么赤裸裸地这么说:我们的文化不够大度,不能同时包容朱迪·布鲁姆和沃尔特·迪士尼(Walt Disney),其中之一必须被淘汰。如迪士尼帝国日益低落的票房所显示,淘汰的正是迪士尼的儿童形象,儿童需求的构想正在日益消失。[4]我们正在驱逐200年来以年轻人作为孩子的形象,而代之以年轻人作为成人的意象。
虽然这正是布鲁姆女士、现代电影制作者和电视作家的所作所为,但是人们无法指控他们犯有道德或社会过失罪。在对我们的流行艺术进行批评时,人们无论如何都不能指责他们对社会现实视而不见。步履沉重的黑人、贪婪的犹太人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逆来顺受的妻子,都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作为素材不够有趣,而是因为观众不能接受它们。同样地,秀兰·邓波儿被布鲁克·希尔兹所取代,因为观众要求流行艺术的偶像和他们所经历的社会现实之间有某种一致性。
电视究竟在什么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因为有时候电视稍微滞后于现实,有时候超前于现实,有时候则正好反映现实。但是,电视绝不能离社会现实太远,否则它就不成其为流行艺术了。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说电视是最民主的社会公共机构。电视节目要表现人们所理解的和想要看的,否则就会被取消。多数人已不理解也不想要传统的、理想化的儿童模式,因为他们的经历或想象力并不支持这样的模式。
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传统的成人模式上。如果人们仔细注意电视节目的内容,就会发现一些相当准确的记录,不仅涉及“成人化”的儿童的兴起,而且也涉及“儿童化”的成人的兴起。电视在这一点上非常显见,尽管表现孩子气的成人的最好代表,毫无疑问是电影《在那里》(Being There),因为它恰恰反映了我所描写的过程。
拉韦尔纳(Laverne)、雪莉(Shirley)、阿奇(Archie),“爱之船”的水手、三人行、芳兹(Fonzie)、巴迈·米勒的侦探(Barney Miller‘s Detectives)、罗克福德(Rockford)、科亚克(Kojak)和整个幻想岛(Fantasy Island)上的人物,几乎都不能算是成年人物,即使在人们充分考虑成年人物的传统形式而予以谅解之后。除了个别例外,电视上的成年人并不认真对待工作(假如他们真的工作的话),他们不抚养儿童,不参与政治,不信仰宗教,不代表任何传统,没有远见,也没有严肃的计划,没有深入的对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曾暗示他们跟8岁的孩子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虽然我的学生都是很投入的电视观众,他们敦促我修改下面的陈述,但是,我只能在商业电视节目中找到一个经常出现的虚构人物,即《单身公寓》(The Odd Couple)里的费利克斯·昂格尔(Felix Unger)。他被描写为有成人的爱好,喜欢严肃音乐。他的语言显示在生活的某个阶段,他实际上读过书。确实,相当引人注目的是,电视节目里的成人大多被描绘成功能性的文盲,不仅因为他们的知识结构里欠缺从书本上学来的内容,而且因为他们的头脑甚至没有一丁点儿慎重考虑的习惯。[《单身公寓》现在只有在重播时才能看到,不仅令人啼笑皆非地把费利克斯·昂格尔变成了一个很有文化的人,而且极其反常规地把他的伴侣奥斯卡·麦迪逊(Oscar Madison)变成了一个没有文化的职业作家。]
论述流行电视节目如何浅薄的文章已经非常多,但我并不是在此讨论那种判断。我的观点是:电视上最常用的成人模型其实是个儿童模型。这种模式几乎在各种电视节目里比比皆是。例如,在竞赛节目里,参赛者经过精心的挑选,以确保能够对羞辱(来自一个假扮的成人,即“主持人”)有无穷无尽的容忍度,他们的情感能在瞬间调动起来,他们对事物的兴趣有莫大的热情。其实,竞赛节目是对课堂的拙劣模仿。
在这个课堂上,孩子气的参赛者因为服从指挥和少年老成而受到相应的奖励,否则就要经受传统上学校的学生所要承受的一切负担。再举一个例子。肥皂剧里缺少成年人物的情况非常显著。在我写本书时,已有人着手制作一个“10来岁的青少年”版本的辛迪加肥皂剧,名叫“年轻的生命”(Young Lives),仿佛要记录年轻人的世界和成年人的世界并没有区别这样的想法。在这一点上,电视比电影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年轻的生命》是不带讽刺意味的《龙蛇小霸王》。
这一切之所以发生,不仅仅是因为前三章所阐述的种种原因,而且是因为电视试图反映普遍的价值和风格。在我们目前的情况下,儿童的价值和风格以及成人的价值和风格往往融为一体。人们不必是社会学家就能注意到如下的事实:
在过去的10年里,童装业经历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毫不含糊地被认作“儿童的”服装,现在已经基本上杳无踪影。12岁的男孩现在穿三件套的套装去参加生日聚会,而60岁的男人则穿牛仔服去参加生日聚会。11岁的女孩穿高跟鞋。过去清楚地标志年轻人的随意性和活泼好动的运动鞋,现在据称对成人也表示同样的意思。超短裙曾经是成人仿效儿童风格的服装的最令人尴尬的例子,此时此刻已销声匿迹了。但是,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在纽约和旧金山的街头随处可见的、成年妇女穿着的小白袜子和仿儿童式的方口系带鞋。关键在于我们目前正在经历一种时尚的倒退,自16世纪起通过衣着方式来辨别儿童的办法已经行不通了。随着儿童概念的减弱,童年的象征性标记也必然随之减弱。
这个变化过程不仅在服装上,而且在饮食习惯上也可以看出。垃圾食品,过去被认为只适合年轻人没有分辨能力的味觉和钢铁般的胃,现在却也成了成年人的日常伙食。这可以从麦当劳和汉堡王的电视广告中看出,它们的吸引力并没有年龄之分。人们也可以直接注意一下光顾这种地方的儿童和成人的分布情况。成人看上去至少消费跟儿童一样多的垃圾食品。[5]这可是一个非同小可的问题:许多人看来已经忘记了,过去成人应该对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有比儿童更高的标准。实际上,当年轻人表示出拒绝使垃圾食品工业得名的饮食的倾向,才是他走向成年的标志。我相信我们能够相当肯定地说,现在这个转向成年的标志已经完全无影无踪了。
儿童和成人的价值和风格正在融为一体,最显著的症状表现在儿童的游戏方面,也就是说,儿童游戏正在消失。尽管我还没有发现有关无人监督的街头游戏的衰落情况的研究资料,但它们的消失已足够明显。总之,从“少年棒球联合会”和十二三岁的“小选手橄榄球队”这类社会公共机构惊人的蓬勃兴起,便可略见一斑。除了市中心的比赛依然控制在打球的年轻人手里,美国青年的比赛已经变得越来越正式,像职业运动员一样,且极为严肃认真。
根据总部在宾夕法尼亚州威廉波特(Williamsport)的“少年棒球联合会”的资料显示,少年棒球是世界上最大的青少年体育运动,至今共发了1400多张许可证,有超过250万年轻人参加。他们的年龄从6岁到18岁不等。这个组织的结构仿效“职业棒球联合总会”(Major League Baseball Association)的模式,比赛本身的特点也是以成人棒球比赛的情感风格为模式的:没人可以胡闹,不能随意更改规则,不受现场观众评判的影响。
儿童游戏跟成人不相干的想法显然遭到美国人的排斥。他们坚持,即使只有6岁,儿童游戏也不能随意自发地进行,而是应该在成人小心的监督下,紧张激烈地进行。1981年7月17日,《纽约时报》上刊登的一篇故事揭示了许多成人并不理解儿童游戏被重新定义的意义。当时正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足球锦标赛,涉及10个国家的4000名儿童。在新泽西的东不伦瑞克(East Brunswick)和安大略的伯灵顿(Burlington)之间的一场10岁男孩组的比赛中,“父亲们在场外发生争执,有些球员因此动手动脚,并口出脏话,一个来自伯灵顿的球员还做了个下流的手势”,两个球队就此大打出手。
最热闹的是两个球员的母亲之间也发生冲突,其中一个还踢了另一个。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实在不算稀奇,因为在“正式”的棒球和橄榄球比赛中,成人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不胜枚举。(我自己亲眼目睹过几个40来岁的人毫不留情地“骑”在一个11岁的游击手身上,因为他在一局里犯了两个错误。)但是,最意味深长的是打架之后一个母亲所说的一番话。在回顾整个事件时,报上引用她的话说:“这(打架)只是一场精彩比赛中的30秒。第二天晚上,我们的孩子输了,但比赛还是很精彩。家长为两个队的孩子鼓掌。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经历。”可问题是,首先,家长待在那儿干什么?为什么有4000个孩子卷入一项锦标赛?为什么新泽西的东不伦瑞克队要跟安大略的伯灵顿队比赛?训练这些孩子是为了什么?对所有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儿童的游戏已经成为成人热切关心的事情,它已变得非常职业化,已不再是一个脱离了成人世界的世界。
如今,儿童进入职业化和世界级业余体育比赛,自然跟这些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说,1979年温布尔顿网球锦标赛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表现极为出色的、年龄还不满16岁的特蕾西·奥斯汀(Tracy Austin)。当时,她是锦标赛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选手。1980年,则有一个14岁的选手参加比赛。老资格的温布尔顿冠军约翰·纽科姆(John Newcombe)对此大为震惊,表示在不久的将来,12岁的选手会成为网球比赛的中心人物。不过,就这方面而言,网球落后于其他运动。具有世界级能力的12岁的游泳选手、滑冰选手和体操选手不足为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最显而易见的答案是,较好的教练和训练技巧使儿童能够达到成人水平的能力。可是,问题依然存在:成人为什么要鼓励这种做法?为什么成人要剥夺儿童自由自在、不拘礼节以及自发游戏的欢乐?为什么要儿童经受职业训练、集训、紧张和媒体大肆宣传所带来的种种辛苦?答案跟前面一模一样:传统上有关儿童的独特性的假定正在迅速消亡。我们现在有的是新兴的思想:比赛并不是为了比赛而比赛,而是为了一些外在的目的,比如名望、金钱、身体训练、社会地位的提升,以及国家的荣誉。对于成年人,比赛是件很严肃的事情。伴随着童年的消逝,儿童眼里的游戏也随之消逝。
儿童和成人在想法上也同样有日益融合的趋势,这一点可以从他们对娱乐节目的欣赏趣味上看出来。举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1980年尼尔森电视收视调查报告显示,成人(年龄在18岁以上)把下列节目列在最受欢迎的15个电视辛迪加节目中:《家庭问答》(Family Feud)、《大青蛙布偶秀》(The Muppet Show)、Hee Haw、《风流医生俏护士》(M*A*S*H)、《舞蹈热》(Dance Fever)、《重温好时光》(Happy Days Again)和Sha Na Na。这些节目也出现在12—17岁之间的观众最喜欢的节目中。
它们又是2—11岁的观众最喜欢的节目!至于当时流行的节目,男性成年组显示《的士速递》(Taxi)、《默克与明蒂》(Mork&Mindy)、《风流医生俏护士》、《三人行》(Three’s Company)、《ABC周日晚间电影》(ABC Sunday Night Movie)和《正义前锋》(The Dukes Of Hazzard)属于他们最喜欢的节目。12—17岁年龄组也包括了同样的节目。[6]在1981年的《尼尔森报告》中,成年男子喜欢的电视剧辛迪加节目中,10个里面有6个节目是跟12—17岁年龄组所喜欢的一样,10个里面有4个节目是跟2—11岁年龄组所喜欢的一样。[7]
这样的数字想起来让人痛心,但这是跟现实状况完全一致的,即娱乐儿童的节目如今也同样在娱乐成人。当我写此书之时,《超人2》(SupermanⅡ)、《007之最高机密》(For Your Eyes Only)、《夺宝奇兵》(Raiders of the Lost Ark)和《人猿泰山》(Tarzan, the Ape Man)正吸引着前所未有数量的各年龄层的观众。25年前,这样的电影一般是动画喜剧片的形式,往往被看作儿童的娱乐。它们虽然不像《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那么可爱、天真、富有创造性,但依然清楚地表明是给年轻观众看的。
今天,这种区别已经变得没有必要。在音乐方面,成年人和年轻人的品位也是不需要区分的,凡是光顾过成人迪斯科舞厅的人都可以佐证。如果说10—17岁的青少年要比25岁以上的青年更了解摇滚乐队的名字和风格,那么这种说法很可能依然是正确的。但是,古典音乐和“成人”的流行音乐市场都在萎缩,这显示成人已经不能宣称他们的音乐品位要比十几岁的青少年表现出更高层次的情感需求。[8]
正当服装、饮食、比赛和娱乐都朝着同一种风格迈进之时,语言也在劫难逃。要记录这个变化非常困难,除了求助于一些趣闻逸事或请读者参照自己的经历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当然,我们明确知道年轻人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在下降,无法达到“各年级”所要求的水平。[9]我们还知道他们的说理能力和有效推断的能力也在走下坡路。[10]这样的证据通常用来证明年轻人的识字能力普遍下降,但也同样可以用来暗示年轻人对语言的兴趣越来越小。也就是说,在讨论了媒介对年轻人起了创造较低级状态的语言能力的作用之后,我们仍然可以讨论家长、老师和其他有影响力的成年人对语言的重要性漠不关心的问题。
我们甚至可以提出假想,成人对语言的控制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大大超过儿童对语言的控制能力。在电视上、收音机里、电影里以及商业交易中,在街头甚至在教室里,人们注意到成人使用的语言并不比儿童有更多的变化、深度或准确度。事实上,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小型的书籍和报纸的专栏,他们指点成人如何言谈才像成人。这也算是关注这种现象的文献吧。
人们甚至可以进一步大胆猜测,年轻人的语言正在给予成年人更大的影响,而不是相反。虽然青少年语言的显著特征依然是每说四字就要加“像”这个词,但在其他许多方面,成人觉得十几岁的青少年的语言非常吸引人,并运用到自己的语言中去。我记录了诸多35岁以上来自各个社会阶层的人说话的例子。他们不带讽刺地、真诚地说,比如,“I am into jogging.”(“我特爱慢跑。”),“Where are you coming from?”(原意是“你从哪儿来?”在此,意思是“What is your point of view?”即“你的看法是什么?”),“Get off my case.”(“别来烦我。”),以及十几岁的青少年常用的其他习惯用语。
我必须让读者自行做出判断,他们的经历是否证实了这种趋势。不过,我相信,有一点我们也许可以肯定:那些我们称之为“脏话”的成人语言的秘密,现在的年轻人不仅对它们了然于胸(也许情况本是如此),而且可以像成人一样任意使用。不仅在安大略的足球场上,而且在所有的公共场所——棒球场、电影院、校园、教室、百货店和餐馆,人们甚至能听到一些只有6岁的孩子们非常自如地大量使用那些话。这个事实所包含的意义是重大的,因为它表明传统上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界限已经遭到侵蚀。它的意义重大还代表了举止礼仪概念的失落。确实,当语言、服装、趣味、饮食习惯等等越来越趋于相同时,扎根于社会等级观念的礼仪实践和礼仪的意义也相应下降了。[11]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成年人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权威和光环,尊敬年长者的想法变得荒谬可笑了。这种衰退正在发生,这一点可以从人们普遍漠视公共集会的规则和仪式来推定:学校里所谓的“纪律问题”越来越多,举行公共活动需要加大安保力度,声响极高的广播电台广播音乐侵入公共空间,传统上表达礼貌的话,比如“谢谢”和“请”,也越来越少听见了。
我相信上述所有的观察和推断,都是童年衰退和相应的成人性格萎缩的信号。但是,有一些硬性的事实也表明了同样的结论。例如,1950年,在全美国,因犯联邦调查局所称的“重大罪案”而被捕的15岁以下的人只有170个。重大罪案是指谋杀、暴力强奸、抢劫和严重恐吓罪。这个数字代表了美国15岁以下人口的0.0004%。在同一年,因重罪而被捕的年龄在15岁和15岁以上的有94784人,占15岁和15岁以上人口的0.0860%。这意味着在1950年,成人(年龄超过15岁,超过15岁的人)犯重罪的比率要比儿童犯罪的比率高215倍。
到1960年,成人犯重罪的比率是儿童的8倍;到1979年,这个比率是5.5倍。这是否意味着成年人犯罪在下降呢?并非如此。事实上,成人犯罪在增加,因此,在1979年有40多万成人因犯重罪而被捕,占成年人口的0.2430%。这意味着在1950年到1979年间,成人犯罪率上升了3倍。成人犯罪和儿童犯罪之间的差别正在迅速缩小,这几乎完全可以归结为儿童犯罪以惊人的速度上升。在1950年到1979年间,儿童所犯重罪的比率增加了11000%!儿童轻微罪案(比如夜窃、盗窃和盗车)则增加了8300%。[12]
如果可以说美国正在被汹涌起伏的犯罪浪潮所淹没,那么,这个浪潮多半是由于儿童的参与而产生的。犯罪,跟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已不再是专门属于成人的活动,而且读者已不需要统计数字来证实这一点。新闻界几乎每天都有儿童被捕的报道。如同那些打温布尔顿网球比赛的孩子,犯罪儿童的年龄也越来越小。在纽约市,一个9岁的男孩企图抢劫银行。1981年7月,纽约韦斯特切斯特(Westchester)县的警察以性袭击7岁女童的罪名起诉4个男孩。被起诉的强奸犯,一个13岁,两个11岁,一个9岁,他是韦斯特切斯特县有史以来以一级强奸罪被起诉的年龄最小的一个。[13]
10岁到13岁的孩子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卷入成人犯罪。确实,儿童严重犯罪的频率已将青少年犯罪的法典推到了极限。美国第一个青少年法庭于1899年在伊利诺伊州建立。“青少年犯罪”这个概念到了20世纪末可能会寿终正寝,因此,美国上下的立法者急急忙忙地试图修改刑事法,这样年轻的罪犯可以接受成人的处罚。在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由首席检察官组成的研究小组建议把被判一级谋杀罪的青少年送进监狱,而不是送进加州青年管教所。这个小组还建议对16岁和16岁以下的暴力罪犯,法院有权决定按照成人罪犯一样进行审理。[14]
在佛蒙特州,两个10来岁的孩子因涉嫌强奸、折磨和杀死一个12岁的女孩而被捕,这个案件迫使州立法机关提出强化青少年法典。[15]在纽约,以重罪被起诉的、年龄在13岁到15岁之间的儿童现在可以在成人法庭受审。假如被判罪名成立,可能接受漫长的监内服刑。在佛罗里达、路易斯安那、新泽西、南加利福尼亚和田纳西州,法律都进行了修改,假如罪行足够严重,13岁到15岁的儿童罪犯转到成人法庭受审变得很容易操作。在伊利诺伊、新墨西哥、俄勒冈和犹他州,通常围绕青少年审判的隐秘状态已经被排除:现在报社记者可以定期采访诉讼。[16]
儿童犯罪的频率、残忍程度,以及立法机构对这种情况做出的反应,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些无疑是有多种起因的,但没有一个能够像童年的概念正在我们手中迅速滑落这个事实更切中要害。我们的孩子生活在这个社会,它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不强调成人和儿童的区别。当成人世界以一切可以想象的方式向儿童开放时,他们必然效仿成人的犯罪活动。
他们也会成为这些活动的受害者。与儿童对社会秩序的侵犯相类似的,是成人对儿童的侵犯。根据美国全国受虐待儿童中心的统计,1979年上报的虐待儿童案有件。假定有相当数量的虐待儿童案是不上报的,那么,我们可以猜想,那一年有远不止200万起儿童受虐案。这样的情况除了说明儿童的特殊地位、形象和神秘光环受到巨大的削弱外,还能说明什么呢?如果说儿童遭虐待是因为他们小,这只解释了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他们受虐待是因为他们不被看作儿童。当儿童被看作尚未自我实现的、脆弱的、并不具备完全的智力和情感控制的人时,正常的成人不会在冲突发生时痛打他们。除非假定在那种情况下痛打儿童的成人都是精神变态,我们可以断定,至少部分答案是,许多成年人对儿童是什么样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这个观点无异于14世纪所流行的观点,即儿童是微型成人。
除了犯罪活动外,其他一些社会趋势也强化了儿童是微型成人的观念。例如,儿童中间的性活动日益增加就是相当完备的证明。凯瑟琳·契尔曼(Catherine Chilman)提供的研究数据表明,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以来,年轻白人女性的性活动的增加尤其显著。[17]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梅尔文·泽尔尼克和约翰·坎特纳的研究结论指出,在1971年到1976年间,纵观各个族裔,未婚少女的性行为增加了30%,因此到19岁时,55%的少女有过性交行为。[18]我们可以有理由假定,在消除儿童和成人在性欲上的区别方面,媒体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电视,它不仅使美国人口长期处在高度的性亢奋状态下,而且强调性满足上的平等主义;性从一个隐秘深奥的成人之谜被改造成一个可供人人享用的产品,像漱口液或腋下除臭剂一样。
这种情况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十几岁的少女怀孕率日益上升。1975年,少女生育构成美国生育总数的19%,比1966年上升了2%。但如果关注一下15岁到17岁少女的生育率,人们就会发现,这是那些年生育率增加的唯一的一个年龄组,它增加了21.7%。[19]
儿童世界中发生成人式的性活动所导致的另一个更严峻的后果是,年轻人染上性病的程度也在稳步上升。在1956年到1979年间,10岁到14岁的孩子感染淋病的百分比几乎增加了3倍,从每10万人口中的17.7人增加到50.4人。在15岁到19岁的年龄层里也发现了大致相同的增长(从每10万人口中的415.7人增加到1211.4人)。在一个童年和成年之间没有有效界限的社会里,传统上对青年人性行为的各种约束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影响力的。
在毒品消费的问题上,情况也是一脉相通的。例如,美国全国滥用酒精和酗酒研究所指出,大量15岁的青少年饮用“相当多的酒”。一个十年级到十二年级的学生饮酒习惯调查指出,自称“重度饮酒”(指每周至少饮酒一次,每次饮酒量相当大)的人数是那些自称“偶尔饮酒”(指最多每月饮酒一次,每次饮酒量较小)的人数的3倍。酗酒过去一直是成年人的痛苦,现在赫然成为我们新一代微型成年人的现实。至于其他毒品,包括大麻、可卡因和海洛因,证据也很有说服力:美国的青年跟成人消费一样多的毒品。[20]
这样的数字毫无疑问地标志着“成人化”的儿童正在兴起,但是,有类似的趋势表明“儿童化”的成人的现象也在日益严重起来。例如,在美国,作为主要社会公共机构的“老人院”的出现,表明年轻的成年人不情愿对父母承担全部责任。照料长辈,使他们融入家庭生活之中,显然被看作不堪忍受的负担而从原本是成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中迅速降级。也许更意味深长的是,跟他们父母那一代相比,目前这一代年轻人的结婚率急剧下降,生育的孩子也更少。此外,他们的婚姻也不那么持久。
根据全国健康统计中心数据显示,如今父母的离婚率是20年前的两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孩子被卷入婚姻的解体:1979年是118万,而1963年则是56.2万。虽然对于这种趋势,我们应该假定有多种起因,包括克利斯托弗·拉希(Christopher Lasch)所指出的自恋个性日益增加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断定它表明成人对养育儿童的责任感急剧下降。人们反对离婚最有力的论据始终是它对儿童心理所造成的影响。现在,显而易见的是,越来越多的成人认为,这个论据并不能令他们信服,反而他们认为自己心理健康的需要更重要。
也许我们甚至可以说,美国的成年人与其说想为人父母,倒不如说他们自己越来越想成为儿童。无论如何,儿童已经对这种新的气氛做出了反应,其中包括大批儿童离家出走。根据联邦调查局的资料显示,1979年,有16.5万名儿童被警察拘留。据估计,未被统计在内的出走儿童至少还有这个数字的三倍之多。
在这些事实面前,人们期待某种“哲学”的出现以证实童年消逝的合理性。或许有某种支配社会生活的原则,要求人们寻找方法来确定一些无法避免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样一种哲学确实出现了。我们可以把它当作处理现实问题的依据。我指的是一个叫作“儿童权利运动”的东西。这个名称让人困惑,因为在这个旗号下集中着两个其实相互对立的童年概念。其中之一,我在本书中不会涉及,它相信童年虽脆弱但确实值得向往,因此希望保护儿童不受忽视和虐待。例如,这个观点主张,当家长不能尽其责任时,公共管理机构应该出来干预。这种童年的构想可以溯源到19世纪,纯粹是对导致儿童劳工法、青少年犯罪法典以及其他人道主义保护的想法的进一步延伸。《纽约时报》称那些起来捍卫这个想法的人是“儿童的救星”。
另一个“儿童权利”的观点,排斥成人对儿童的监督和控制,并提出一种证明童年瓦解的合理性的“哲学”。它主张,“儿童”这个社会分类本身就是不公正的,社会应不惜一切力量使儿童免受各种各样的约束。其实,这个观点比第一个更古老,因为它的渊源可以追溯到黑暗时代和中世纪。那时候,现代意义的“儿童”是根本不存在的。
在这些问题上,情况通常如此,一些自称“激进分子”的人提出了一个“反动的”立场。无论如何,这些人也许可以被称作“儿童的解放者”。他们的早期代表人物有伊万·伊里奇(Ivan Illich)。他是优秀的社会批评家,著有颇具影响力的《非学校化社会》(Deschooling Society)(1971)一书。书中反对义务教育,理由是学校不仅不可能得到改善,而且更重要的是义务教育的结果阻止了年轻人全面地参与社团的生活;也就是,阻止了他们成长为成年人。伊里奇重新界定了儿童跟学校的关系。他坚持认为,多数人视学校为仁慈和培养的机构,其实学校不合理地侵犯了某一部分人的生活和学习。
伊里奇的论断的说服力来自这样一个事实:现在信息如此广泛地传播,可从多种渠道获得,并且信息的整理方式使人们无须复杂的识字能力就能理解信息,因此,作为知识的源泉的学校已经失去了它存在的主要意义。此外,因为童年和成年的区别越来越不显著,因为儿童越来越不需要努力赢得成年,因为社会对儿童也越来越没有什么要求,所以学校教育的强制性开始显得不合情理了。
这种印象被进一步加深,因为教育者对他们在学校里该为孩子们做些什么感到困惑不已。一些论点——诸如人应该为上帝或国家争取更大的荣誉而受教育,甚至以打败苏联为目的——既缺乏严肃的论据,也缺乏拥护者。许多教育者情愿接受连马克思也会坚决摒弃的观点:教育是为了进入市场而做准备。假如情况的确如此,那么,成人受过教育的标志,比如历史、文学和艺术知识等,它们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此外,所谓学校教育对一个人未来的收入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个说法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站得住脚。因此,我们整个教育结构的大厦布满了危险的裂缝,而且那些干脆想拆毁这个结构的人也完全不是接受了错误的消息。其实,他们的提议有些多余。由于童年消逝了,学校也一定会消逝。伊里奇只要耐心等待即可,根本无须写一本书来论证这一观点。
上述这些观点也是约翰·霍尔特(John Holt)的《逃离童年》(Escape From Childhood)的主题。在该书及其他书中,他主张把儿童从300年的传统束缚下解放出来。他的论点在理查德·法森(Richard Farson)的优秀著作《与生俱来的权利》(Birthrights,1974)中得以拓展,即法森把霍尔特的论点引向了逻辑的结论。法森主张,儿童的信息权、教育选择权、性自由的权利、经济和政治权利甚至选择自己家庭环境的权利还给儿童。“我们给予儿童过多的自由,”法森说,“是不可能犯错误的。”[21]
法森并非没有意识到童年的历史,他显然认为14、15世纪的年轻人自然融入社会的方式,是一个恰如其分的模式。此外,他相信人们反对乱伦,主要是因为凡是参与乱伦的人都被弄得非常内疚;他相信一切性行为应该合法化,包括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性行为;需要做出安排允许儿童生活在他们喜欢的地方并和他们喜欢的人一起生活,包括由他们自己管理的“家”;儿童必须有投票权,“因为成人实际上并不把他们的利益放在心上,不会为他们投票”。[22]
像这样的儿童权利运动无异于宣称疾病还需病来医。说得更委婉一些,如前所述,这种主张所代表的正是一个企图使一个看来已无可逆转的文化趋势合理化。换句话说,法森不是童年的敌人,美国文化才是,但并不是直接的敌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可以说美国是反共产主义的。美国文化并不想反对童年。实际上,我们用来讨论儿童问题的语言依然保留着许多在18、19世纪时就已经确立的有关儿童问题的前提,正如我们谈论战争的语言保留了19世纪的战争思想一样。
其实,今天来看这个想法是非常荒谬的,我们有关儿童的语言跟我们如今的社会现实并不吻合。在这100年里,我们重新设计了我们的交际方式、交际内容以及我们怎样做才能分担所有的一切,如今我们已经达到了完全不需要儿童的地步,正如我们已经达到了不需要长辈的地步(尽管我们还不敢承认这个现实)。法森的提议之所以显得如此令人恐慌不已,是因为他坦白如实,既不带讽刺也毫无遗憾地揭示了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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