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表现为有关权力的观点和行使权力的手段

符号表现为有关权力的观点和行使权力的手段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

第六章 符号

符号表现为有关权力的观点和行使权力的手段。我们区分了神话、意识形态和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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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表现为有关权力的观点和行使权力的手段


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

第六章 符号

符号表现为有关权力的观点和行使权力的手段。我们区分了神话、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区分了政治学说、政治程式和核心符号。根据与权力相关的符号(观点)的作用,权力本身被划分为正式权力和有效权力,划分为权威和控制。

政治符号

定义:政治符号(political symbol)是指那些在某种重要程度上运作于权力实践之中的符号。

作为表达和劝导的观点,符号一般被认为与政治过程相关。在这方面,关于符号的研究与每一门社会科学同等重要:所研究的行为是由实践组成,而不仅仅是行动,决定两者之间差异的主观因素,可以通过表达实践和行动时所运用的符号来研究。

根据定义,政治符号是那些与政治科学具有特殊关联的符号。它们直接运作于权力过程之中,发挥着建构、改变或者维系权力实践的作用。也许我们最为熟悉的是权威或半权威类型的政治符号:宪法、宪章、法律、条约等等。但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政治符号:政党讲坛、争论、口号;演讲、社论、关于争议性问题的讨论;政治理论和政治哲学。梅里亚姆提醒我们关注政治符号的其他形式:纪念日以及应该被人们所铭记的时代;公共场所和纪念碑等建筑物;音乐和歌曲;旗帜、装饰品、雕像、制服等艺术设计;故事和历史;精心组织的仪式;以及游行、讲演和音乐等大众活动。1

所有的政治符号,在权力关系中都有其起因和结果。政治符号与权力实践的这种联系,并不必然地是莫里斯所说的符号的“指定性”涵义;符号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许在于其“评价性”(appraisive)或“说明性”(prescriptive)涵义。权力关系的符号意义也许源于其唤醒情感或动员大众,而非源于符号化的对象或事态。一个地名,在共同观点的基础上,可能会在当地作为相互认同的人们的政治符号(“祖国”,“帝国的宝石”,“刺向我们心脏的匕首”等等);然而,对于地理学者或历史学家而言,名称的重要性也许纯粹是名义上的。

分析政治符号常常还需要区分“显性”(manifest)和“隐性”(latent)内容。显性的内容——字面的、直接的或者重要性明确的——也许早已从权力实践和权力关系中被排除了。符号也许会公开陈述一个非社会性事实或表达一个非权力性需求;但是其隐性的内容可以是与政治直接相关的。人们通常认为关于血液的化学成分的表述实际上可以用作强化政治上具有重要性的认同;全民教育需求的重要性可能在于其分享权力的隐性需求。2

定义:根据其意义所辐射的地域范围,政治符号可以划分为全球性(global)的和地域性(parochial)的;根据其所表达的实践范围,可以划分为一般的(general)和个别的(special);根据其表达的逻辑形式,可以划分为普遍的(universal)或特殊的(particular)。

因此当符号“工人”转化为“世界工人”时,它就变成全球性的;转化为“美国工人”时,就是地域性的。类似地,“白领工人”是原初的普遍符号的特殊化;洛克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转化为杰斐逊的“生命、自由和幸福的追求”时就是特殊表达的普遍化。“我们时代的和平”在形式上是特殊的,“人性是不变的”则是普遍的。

当然,概念的界定表明变迁的方向而非划分的范畴;它们是单极的,也就是说,是比较性的概念而非纯粹的特殊概念。在涉及所界定符号的任何方面朝着两个方向变迁时,我们能用符号的扩张(expansion)或限制(contraction)来指代。

命题:需求陈述的扩张与和需求相冲突的程度成正相关关系,与群体预期影响的扩张和群体之间预期的内部冲突成负相关关系。

当一个需求受到挑战时,在满足需求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冲突,需求价值和以其名义提出需求的集团都有着扩张的趋势。需求倾向于在一个已经被普遍接受的观点下,作为涵盖的内容而被表达,认同符号包括涵盖范围更广的集合,而不是实际上由需求的实现所放任。因此“民主”也许被宣称为处于下列危险之中,例如,竞争联盟之间的司法争端,关于广告业的“媒体自由”争论——极端的例子是意识形态的碎片化(trivialization of ideology)。作为自然法和逻辑必然性运作的必然结果,需求可能被普遍化。3

同样地,认同符号倾向于超越实际提出需求的群体而得以扩张。个体是代表群体而行动:不是“我”而是“我们”需要这个或那个。需求群体为了某个更大的集合——阶级,或某种功能广泛的群体或地域群体(“劳工需求……”,“我们南方需要……”)——而表达自己。这些群体转而又援用更具扩张性的认同:“民族”,“所有正确思考的人们”,或者甚至“人类”。4引起需求扩张的冲突可能被内部化——需求可能受到寻求自我辩护的自身的挑战,这由广泛的认同和价值的普遍化所规定。

需求的扩张,正如其所引起的冲突,是为了引起对需求更广泛和更强烈的支持这一目的。支持是现成的,这不仅是因为需求被作为群体所要求的有效利益而出现,而且因为需求的扩张同时为自身提供了辩护的理由:普遍的认同和需求符号所带来的影响是附属于其所包括的特殊需求的。5

然而,扩张会受到群体的预期影响的限制,这种预期影响被包含在扩张之中,这是因为这种包含可能会涉及许诺与它们共同分享所要求的价值的再分配。群体的影响力越大,逃避许诺的难度也就越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扩张是以普遍符号的方式,而非通过列举诸多特殊的符号和地域性符号来进行的,因为前者的确没有指定实际有影响的群体。需求将更频繁地声称使“人类”或者“民族”受惠,而非其中的某些特定群体。)但是无论承诺分享再分配价值的“代价”有多大,整体趋势仍是朝向扩张而非限制的方向发展。无论扩张性符号如何,对于实际的价值再分配过程都可以施加一定的制约,尽管再分配的范围,比没能充分利用所有潜在支持的认同符号的特定范围要宽泛许多。6

制约扩张的另一个因素是其所呼吁的群体之间发生内部冲突的可能性。如果扰乱群体冲突的主要路线,或者无视由于需求的满足而被放任的那些人和以其名义提出需求的人们之间的不同,扩张就无法持续下去。忽视潜在支持者之间观点的异质性,就削弱了那些实际提出和支持需求的人们之间的团结。

这一假设的一个推论是反对需求可以通过限制其符号而继续下去:人们宣称要尽可能压缩以其名义或为其利益而提出需求的群体,需求价值通过特定概念来表述,并与一般的普遍观点区分开来。限制认同直接使对需求的支持最小化;通过抵消反对派所接受的“原则”的价值,从而抵制了在这些“原则”基础上提出的个体需求。7

命题:群体(乐观主义—悲观主义)预期的放任与剥夺之比随着下列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1)与预期相关的证据,适用于控制预期符号;

(2)群体士气;

(3)群体内外潜在支持者的观点;

(4)亚群体所处的权力地位,亚群体控制与其竞争的亚群体相关的符号;

(5)自身对自身先前的放任或剥夺的强度。

关于政治符号所研究的问题类型,我们选择政治符号的乐观的—悲观的特征作为另一个例子加以说明。假设中所列举的因素当然没有穷尽所有相关因素,但是它们指出了与政治符号的公开表达相关的所要考虑的一般要素类型。

(1)当有明确的事实来确保放任预期之时,乐观主义更可能表现政治符号的特征。然而,无论放任与剥夺之比是多少,如果人们认为剥夺的绝对值很高时,为了证实预期的牺牲就会强调最终的放任。巨大的开销不仅必须以丰厚的奖励来补偿,而且必须以实实在在的奖励来补偿。8当有明确的事实表明悲观预期之时,如同引起那些操控符号的人们的关注之时,为了维持权力地位,(当权者)可能会向大众公开说明这些悲观预期——当预期剥夺确实发生之时,现实主义可能有助于维系大众的信心、信任和支持。与预期剥夺相比,未曾预计到的剥夺更容易动摇认同、信念和忠诚。

(2)然而,乐观主义或悲观主义的现实基础,既不是符号模型循环的必要条件,也非充分条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群体士气。士气被界定为参与群体的强度,因此实际上被界定为群体抗拒剥夺的能力。在士气低沉尤其是剥夺被避免的地方,剥夺的预期符号也被避免。因为剥夺的预期本身就是剥夺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悲观主义首先破坏了团结、然后是合作。只有士气高昂的群体才能经得起现实的考验。群体行为可以不符合其需求的强度——如果其必要性被认可的话,群体准备付出更多努力。在这些条件下,悲观主义表现了公共符号的特征:剥夺的预期在此起着预防公共符号的出现的作用。

(3)潜在支持者的观点与“活动”(bandwagon)机制有关——预期在后来的放任中获得认同。因此乐观主义通过使支持胜利一方符号化来获得支持——例如,一个在竞选符号中很明确的因素。(当然,对于自身的乐观主义态度可能以对于他人的悲观主义态度的形式出现,以至于通过同样的机制破坏了对敌方的支持。)如果预期被直接剥夺,那么类似的考虑就会导致悲观主义符号的产生。那些最微弱的信念和忠诚、最脆弱的认同,在面临剥夺时可能会放弃支持,因此影响了群体的整体士气。在危机局势中,悲观主义符号起着排斥“活动”支持者而没有从整体上严重破坏群体士气的作用。(号召志愿者参与危险性很高的任务,这种技艺是同一个原则的另一种运用。)

(4)面对为控制群体而提出要求的对手,权力地位是另一个影响预期符号的决定性要素。乐观主义可能起着维系对于领导的信念和忠诚的作用。然而,在剥夺的预期已经广泛传播的地方,悲观主义符号被用于指明维系充分团结和进行合作的必要性。

(5)最后,由于自身对自身的长期持续的剥夺(例如,自卑或羞辱),支持性预期会大受欢迎。纳粹的早期宣传说明了这个因素的重要作用。相反地,自我对自身在之前的放任可能导致悲观主义情绪的产生——由于没有理由的自我放任(满足)而表达自己的负罪感,或是通过调解机制来阻止实际剥夺发生的要求。

命题:在当权者之间循环的政治符号与权力事实相符的程度更加密切,而非符号所呈现的政治领域。

这一命题不是简单地说明揭示标准对于当权者和无权者而言是截然不同的,而是更普遍地说到当权者的周围环境蕴涵着更全面的和更为准确的权力关系和权力实践的符号化表现。在我们关于启蒙作为政策的工具和指向的知识的定义中,我们可以重新论述这一假设:启蒙的分配与权力模式是相符的。

换句话说,这一假设就是关于权力事实的知识是获取和维系权力的重要条件。为了持续地进行政治实践,而不是为了服从于权力实践,在此就有必要采取现实主义的观点。一般而言,当权者知道自己拥有权力,并且清楚地了解如何行使权力;无权者更容易在其权力地位方面被欺骗——尤其是因为启蒙本身也可能服从于权力实践。

根据“理性”和“感性”的二元论,这一假设不会被误解。在这个意义上,拥有启蒙,绝不是暗示失去感性认同或需求、或情绪化的忠诚和利益。这并不是说当权者不认同权力结构合法化的符号,而仅仅是当权者拥有关于权力结构以及权力运行方面的知识。相反地——在本章的后面会加以论述——在这些符号的基础上,这样的认同在当权者之间可能是最强烈的。9

当然,当权者的周围环境严重偏离权力事实的条件也是存在的。在所有这些因素中可能被提及的有:技术的逐步变迁已经改变了权力的重要基础价值;当权者适用的技能是仪式性的(操纵内化符号的技能);教育年轻人的实践,以及权力的行使与启蒙的获得发生冲突时(例如,因为违反互惠标准)的人员录用原则;当权者内部的对抗派系处于激烈的冲突之中,以至于干扰了权力事实进入人们关注范围的过程。

宣传

定义:(政治)宣传(propaganda)是由为控制公众舆论而被操控的政治符号所构成。10

仅仅是在这个定义中,政治符号被描述为宣传。例如,使用符号来获得认可或拒绝科学假设,这就不是宣传的例子(无论所用论据是否具有非逻辑性或情感偏好)。类似地,刊登广告——甚至是在财富对于启蒙的任何影响的宽泛意义上——也不必然是宣传:其符号可能在市场上而非在政治舞台上运行。

宣传涉及意见,而非共识。在这个定义中,宣传仅仅是与争议性事件有关,而非那些群体力图将其排除在外的争执。可以肯定的是,政治符号也可能涉及共识问题——这些符号(意识形态)极其重要,将在下一部分中讨论;但是不把有关争议性的事件纳入宣传范畴,是有益的。

这一定义进一步要求符号被操控,换句话说,是鉴于符号对于公众舆论的特定影响从而将符号纳入对宣传的定义之中。(否则概念就太过笼统,因为几乎所有的符号——尤其是政治符号——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公众舆论。)当然,严格来讲,没有任何符号是自发产生的:个体或群体总是出于特定的原因而将符号引入其他人的关注视野之内。需要指出的是,在仅仅是偶然的影响的基础上,符号不能被视为宣传性的;对于公众舆论的影响是符号所要求的主要意向之一。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定义中除了符号的功能之外,没有提及符号自身的特性。符号可以是(当然常常是)感性的、谬误的、非理性的等等。但是根据定义,并不要求符号一定要属于其中某一种类型。事实上,在所研究的有关宣传的问题中,重要的是在何种条件下宣传符号具备这些特征,以及在何种条件下这些特征比其对手更为有效。

那么,符号是在其对于公众舆论的预期影响的意义上被归入宣传的范畴。我们可以将全部影响划分为几个连续的阶段:引起关注、被对象理解、享受利益、获得好评和付诸行动。

(1)符号引起了关注。从关注一套符号转向另一套符号,可能影响到意见的转变。符号的频繁而显著的重复足以引起所预期的反应——在认同、需求和预期上的变化,这些变化根据符号和基于所涉观点的外化反应而被详尽描述。

(2)符号被对象理解。一般而言,宣传的有效性取决于符号的重要性,而非符号本身。(例如,前述部分的假设,涉及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种类的内容的影响。)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符号不必被视作有预先确定的、明确的涵义。宣传的这一阶段可能事实上被命名为“解释”而非“理解”。的确,宣传的有效性多数是依赖于其对不断变化的解释的灵活性,这是宣传者常常刻意追求的特征,以便于同时吸引异质性倾向。11

(3)符号本身被积极地或消极地欣赏。在此,美学因素在广泛的意义上变成相关因素。根据风格、结构、情感吸引等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其宣传内容的独立性上——对演讲或文章作出回应。在宣传者自身的态度处于被控制的范围之内时,这一因素尤为重要。例如,当领导进行宣传时,他仅仅说正确的事情是不够的;他必须以能够引起对自身以及他所宣传的政策的支持性反应的方式进行宣传。

(4)根据符号形成的认同、需求和预期,对符号所指涉的对象进行重新评价。从狭义上说,在此我们对舆论进行了修正——那些受到符号影响的舆论,在新观点中,对符号所涉及的个体、政策以及情境进行了回应。

(5)最后一个阶段是付诸行动。既定情境中的反应可以被内化。但是符号的影响不局限于其所发生的时空领域。它不仅通过外化反应,而且通过修正倾向来改变未来的反应,从而融入环境之中。

命题:在与宣传对象个人的固有倾向相一致的情况下,宣传效果被强化;与倾向相矛盾的宣传,如果仅仅得到除了宣传之外的其他因素的支持,就会削弱了自身的宣传效果。

这一假设是对宣传“创造”舆论这一观点的否定,坚持认为宣传仅仅是根据对象个人的固有倾向而运作。与固有倾向相反的宣传甚至能够发挥强化而非克服倾向的影响,这是我们所熟悉的事实。正如麦基弗(MacIver,1926:308)所说的:

舆论的重要部分可以充分利用人们的偏见,但是它们不能与其相反。舆论能够创造一份报纸,报纸却无法创造出一套舆论。媒体能够确证和强化已经形成的舆论趋势。

这并不是否认宣传的有效性,而是论述了有效宣传的制约因素和条件。宣传能够强化固有倾向,尤其是为固有倾向指明特定的方向;如果这一过程受到直接经验的支持或者非宣传性符号的支持,它能够起着削弱固有倾向的作用。

因此,这一假设对宣传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有着重要影响。宣传无法改变权力结构,除非权力过程中的参与者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倾斜。米歇尔斯写道(Michels,1915:244—245):

由于受社会关系的局限,这种说服的力量必然有一定的限度。当试图动员普通大众和社会各阶级成员参加旨在获得自身解放的运动时,在通常情况下,这种手段往往能够取得积极效果。然而,人类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斗争一再告诉我们,当试图说服那些特权阶级,要他们作为一个阶级或个人,放弃他们自己在社会中已获得的统治地位时,这种手段也就无法奏效了。12

极力反对下述假设是无关紧要的,即“政治谎言”确实存在,而且和谬误、歪曲和误传一起作为宣传的有效技术而存在。确实有令人不悦的谬误以及使人不愉快的真理。这里所要指出的恰恰是,宣传,无论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必须符合固有倾向来表达;但当这是不切实际的或是无法成功实现之时,宣传就是无效的。相反,仅仅是在教育涉及整体观点而不仅仅是预期(“事实”)以及教育倾向于采取行动以及关于采取行动的预期的范围内,教育才是对抗宣传的安全阀。是个体的价值——在整合性观点看来,包括认同和需求——而不仅仅是其关于事实(预期)的知识,决定了其对于宣传的主要反应。

命题:宣传是将紧张局势推向极端:如果局势缓和,宣传就会推动精神宣泄,如果局势过于紧张,宣传就会助长危机的爆发。

这一矛盾归因于宣传,正如人们通常所做的,可以通过详细说明宣传在其中起作用的局势来消除由制造和缓解紧张局势所产生的影响。与前述的固有倾向一致,宣传从来不是焦虑或安全的充分源泉,但是宣传可以在适当条件下推动焦虑或是安全的产生。危机不是由煽动者的命令所引发的,但是通过操控符号,可能会加剧早先存在的行动压力,甚至达到暴力程度。反之,如果初始情境不是那么紧张,分散的不安和不满可以单独在符号中用最小的外部反应加以充分表达。

命题:宣传的数量与下述各项构成函数关系:

(1)公众舆论的异质性;

(2)预期的效果和固有倾向的背离;

(3)沟通的技术和技艺。

所控制公众的舆论越具有异质性,所预期的舆论越偏离已经建构的观点,就越需要进行宣传。(因此革命政体在早期阶段总是进行大量的宣传活动。)沟通的技巧在诸如公众的规模和宣传能够轻易引起公众的注意方面,是相关的。决定沟通技巧的不同文化特征也影响到宣传数量的多寡。对于语言的态度可能极大地影响到符号操控的多样性和频繁性,或者相反地认为其是作为许诺的目的或对可靠性的一种测量。一般地,任何大型的、急速的社会变迁都会伴随着数量众多的宣传活动;因此宣传在现代社会是广泛存在的。

在这一假设中,宣传的数量不是独裁或民主的函数表现——也就是说,不是权力关系或权力实践的特征——除了在上述提及的影响要素的范围之内。这些政治模式的各种宣传的重要差别不是关于数量的,而是关于种类的,要求有效的或仅仅是假定的利益。

定义:煽动性宣传(agitational propaganda)是强度很高的宣传;劝诱性宣传(persuasive propaganda)是强度较低的宣传。

煽动(agitation)是对符号加以操控,为了在趋向采取行动的巨大压力和增加这种压力的局势中控制民众的反应。13煽动性符号因而是高度感性化的,包括更为直接的和显著的关于外化反应的指向。我们所强调的是行动而非意见的符号阐释;煽动性宣传不是为所要求的舆论阐释理由,而是专注于详述所需求的行动。因而,它是以口号、缺乏多样性、动态风格等为主要特征。

命题:预期在短期内实现其影响,或是那些拥有符号控制权的人不愿意在其领域范围内进行民智启蒙之时,人们就会使用煽动性宣传,而不是劝诱性宣传。

观点更急速地和更强烈地受到煽动的影响,而较少地被充分整合进个体的其他观点之中。所要求的利益,即使是有效的,也不为那些接受它们的人所知;基于此的需求是以最小的主观性在外化反应中实现了表达。因此个体可能认为,在由特殊利益群体提出的与未来直接相关的需求的个案中,煽动性宣传而非劝诱性宣传更可取(因为启蒙的传播将会最终暴露特殊利益群体服务于有限利益的实质)。但是甚至只是为了普遍利益而采取行动时,时间的压力或者采用启蒙传播方式方面的困难可能推动人们使用煽动性宣传。

当结果的产生迫在眉睫之时,通过符号来操控大众可能是解决危急事件的唯一快速的方式。通常行动比理解更为重要。如果每个人都理解了,行动将会失败,有时确实如此(Lippmann,1922:236)。

政治神话

定义:政治神话(political Myth)是在社会中流传的一种基本的政治符号模式。

基本的符号是指那些对社会结构产生影响的符号,而不仅仅是对于某个特定的权力关系或权力实践产生影响。基本的符号形成了社会中关于人际关系的最为普遍的观点;特定权力关系的事实反映在这些观点中。政治神话是由那些人们最为坚定地接受的政治观点所组成。

存在于任何既定时代的信仰体系一般都可以追溯到当时特定的基本假想,无论它们实际上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为社会大众所认同,似乎它们一点都不具有假想的特征。(Diecy,1926:20)

政治神话由那些关于政治事态的“基本假设”所构成。它是由那些不仅为了解释而且为了合法化特定权力实践的符号所构成。

“神话”概念不是被解释为必须将虚构的、错误的或非理性的特性输入符号之中——虽然,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这样的诋毁常常是正确的。正如上文所言,我们根据符号的具体运作,而非直接根据其性质,来描述符号的特征。

当下的概念与许多在古典文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概念类似: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索列尔的“神话”,莫斯卡的“政治程式”,帕累托的“派生物”(derivations),曼海姆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以及其他概念等等。14其中一些概念,在这一部分或下一部分中将会得到详细论述。

定义:政治学说(political doctrine)是构成基本预期和需求的政治神话的组成部分;感性政治(miranda),是由情感和认同的基本符号所构成的政治神话的组成部分。

政治学说是由社会中关于权力关系和实践的基本预期和需求所构成。梅里亚姆(Merriam,1934:113)称之为“理性政治”(credenda)——所信仰的事物,这不同于感性政治——感性政治是指所崇拜的事物。

理性的权力政治……包含那些迫使知识分子对权威的持续存在表示同意的理由。这种同意可能一般地归因于政府,或者特定的当权者,或者在任何既定时期在特定权力单元内流行的特殊权威体系。

政治学说是在宪法(尤其是序言)、宪章、正式宣言等中,被权威性地宣布和加以提出的(参见Friedrich,1937:135)。

通常,政治理论主要是体现在政治学说中。政治科学的假设与政治哲学的需求和预期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政治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规范性模糊的——声称科学归纳的陈述常常起着替代表达和合法化政治偏好的功用。15卢梭的“我总是感到愉快,无论在何时研究和思考政府问题,我总是会在我的研究中发现热爱祖国的理由”的评论,至少是具有启发性的。梅里亚姆在国家理论的观点中对这一点进行了确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权力群体和寻求权力的群体的合法化和理性化——为其特殊情境之利益而提出的种族、信仰、阶级的特殊请求”(Merriam,1931:xiv)简言之,国家理论常常被视为对政治学说的一种阐释。

同样地,除它们可能已经拥有的任何科学主旨之外,法律的和经济的理论常常作为政治学说的公式化表达。在严格意义上,科学假设的确可能同时作为政治符号而运作,对于社会科学而言尤为如此。正如路易斯·沃思(Louis Wirth)指明的:“关于社会世界的事实的每一个主张,都触及了某个个体或群体的利益。”16这不一定削弱了主张的客观性,而是提醒关注其在政治过程以及研究过程中可能的功能。

政治神话的另一个组成部分,蕴涵了(至少是在其隐性内容中)政治学说的许多元素,是对于社会规范,以及何为正确的、优良的和适当的理论的不同阐释——即帕累托所说的“派生物”概念所包括的符号。在研究自由问题时,穆勒发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存在上升阶级,那里的国家道德的绝大部分就都发源于其阶级利益及其阶级优越感”。它不仅“发源于”社会结构,而且可能起着合法化社会结构的基本功能。凡勃伦(Veblen)和其他学者已经强调了取向标准和社会结构之间的类似关联。

感性政治是政治神话中的情感和认同符号。它们是为了唤起钦佩和热情,阐明并强化信念和忠诚。它们不仅唤起对社会结构的放任情感,而且强化了与他人分享这些情感的意识,因而推动了人们之间的相互认同,并为团结奠定了基础。

符号或口令不仅提醒关注个体看见的和提到的其所象征的对象和事实,唤起其某种感情;符号或口令也将个体的注意力聚焦在其所唤起的感情和所激发的规范行为上。他人的情感和行为,他因而被提醒认识到这一切,立刻开始对自身依照符号或口令的最初影响来采取行动。17

围绕他们的旗帜和圣歌、仪式和示威游行、群体英雄和传说——所有这些都彰显了感性政治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性。18

命题:政治学说的内容是由其政治功能而非其所主张描述的事实所决定的。

也就是说,政治学说的内容由其在政治过程而不是研究过程中的角色所决定。它是由政治的而非科学的符号所构成,具有与其功能相符的一切特征。政治学说的主张主要是评价性的和煽动性的,而非信息性的。

因此,就导致了罗素所观察到的,“只有在引起人们尊重现存权力分配的信仰普遍存在的地方,其他形式的政府才能保持稳固。这方面卓有成效的信仰,通常是那种经不起理智批评的信仰”(Russell,1938:98)。但是需要补充的是,“理智的批评”(intellectual criticism)在科学研究中硕果累累。与诗歌或祈祷之类的论述相比,我们不必预期政治论述退出理智的批评。(当然,我们所说的是政治学说,而不是政治科学。)无论一种陈述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是从他人那里正当地还是不正当地推论而来的,等等,仅仅是当那些陈述的成功表达需要具备这些特征时,这些问题才是重要的。存在这样一种重大趋势——将语义错误地理解为需要具备科学论述所有必需的符号特征。这一错误是由于推定缺乏这些特征的符号将被否定为“废话”,而非根据除了传播知识功能以外的其他功能加以分析。19

政治学说已经明确确证了避免这种误解的重要性,莫斯卡强调了这一点(Mosca,1939:71):虽然它们

不能被称为科学真理,但这并不意味着政治程式只是设计出来骗取民众服从的工具。这些程式满足了人类天性中被普遍感知的某种真正需要;即个体不是被物质或精神力量统治的,而是被一种道德信念统治着。毋庸置疑,这种需要在现实中的确非常重要。

这种需要,对于那些行使权力以及臣服于权力的人而言,有着“实际的和实在的重要性”。对于当权者而言,长期仅仅依赖于暴力有着明显的缺点;科学论述常常是不适宜的和无效的。卢梭充分讨论了这一点:

有千百种观念是不可能被翻译成通俗的语言的。太概括的观念与太遥远的目标,都同样地是超乎人们的能力之外的;每个个体所喜欢的政府计划,不外乎是与他自己的个别利益有关的计划,他们很难认识到自己可以从优良的法律要求他们所做的不断牺牲之中得到怎样的好处……由于立法者既不能使用暴力,也不能使用说理的方式,因此就有必要求助于另外一种不以暴力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了。这就是在一切时代里迫使各民族的创始人都去求助于上天的干预……20

先前的讨论绝不能被解释为对谬误和歪曲的维护是一种政治技艺。而是应坚持认为政治学说需要在其他分类和标准之下,而非在那些适宜于对政治结构和实践进行科学说明的分析下,进行阐释。对政治学说所表现出的典型特征作出价值判断,不是我们当下的目的所在。我们的观点,简单地说,就是符号具有某种非科学(并不必然是不科学的)的特征,而且这些特征背离了符号所展现的功能。

命题:权力的维系取决于在权力领域内对指导权力运作的政治学说的拥护。

这一假设提醒我们注意,仅以暴力作为拥有和行使权力的稳固基础是有缺陷的。梅里亚姆说道(Merriam,1934:102):

仅仅依赖于暴力的权力是不能持久的,因为暴力不足以维系自身以对抗竞争和不满。正当的武力必须是正当武器的另一种武力形式。它必须是植根于情感,蕴藏于感情和渴望之中,隐匿于道德之中,埋藏于圣人的格言之中,以高层次文化集团之间的理性形式表现出来。

或者,如卢梭那样言简意赅地说道:“强者从不强大到足以成为主人,除非他将其权力转化为权利和对责任的服从。”霍布斯更为简明地说道:“即便是暴君,也是要休息的。”

从武力到权利的转型受到政治学说的影响。与政治学说相符合的权力分配和行使才是正当的,服从于权力则是一种责任。政治学说之外或者是与政治学说相反的权力,不仅无法使服从变为责任,而且可能使反抗成为责任,这种权力只能是“暴政”。因此政治学说提供了核心符号和无可置疑的公理,社会结构的合法化依赖于这些符号和公理而存在。这就是莫斯卡(Mosca,1939:70,97)所归结的本质性功能:

统治阶级并非完全通过自己掌握权力这一事实来为自己提供正当性论证的,而是通过为这一权力建立道德基础和法律基础,在权力和人们普遍接受并承认的原则信仰之间建立某种逻辑联系……大多数人之所以承认某一特定的政治体制,仅仅是因为这种体制建立在那些为他们所普遍接受的宗教或哲学信条基础之上。用我们业已习惯的说法就是,这种同意的程度取决于被统治阶级在多大程度上相信统治阶级用以论证自己统治的政治程式。

命题:权力结构对于政治学说的依赖与所讨论的权力的权重和范围成负相关关系。

将暴力作为行使权力的稳固基础,其不足——当然不是绝对的——主要是取决于权力情境的某些特征。这一假设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其中的两个特征。在所讨论的权力的权重极大时——接近绝对主义——对政治学说的依赖就比较弱。因为即使反对派兴起,根据这一假设,它必将是相对无权无势的。相反,在权力共享的地方,对政治学说的依赖却是最强烈的。但即使是在绝对主义的极端个案中,仍然有与其相符的政治学说和权力实践。“即便是在专制国家,我们也从未见过被提升到原则高度的独裁权力。即便专制君主被认为是根据正义的要求而采取行动”。21政治学说不仅起着维护征服领域的作用,而且为当权者提供了自我合法性(self-justification)。

相似地,范围广泛的权力——趋向极权主义——较少依赖于对政治学说的认同。因为权力的范围越广,当权者所要实行的控制就越强。宣传在稳定极权政体方面的功能,此处仅提及最直接的技艺,是极为平常的。在权力范围上如此有限以至于排除符号控制的地方,为了尽量削弱反对派对当权者的威胁,必须依靠民众所认可的政治学说。

定义:意识形态(ideology)是为了维系社会结构而运作的政治神话;乌托邦(utopia)是替代性的政治神话。

这一术语是从曼海姆(Mannheim,1936)那里借用的;乌托邦,正如在这里所界定的,在要么不切实际要么尽善尽美的意义上都不必是理想化的。22我们称一套政治符号为乌托邦,如果其在政治过程中的功能是导致权力关系或权力实践的根本变迁;我们称一套政治符号为意识形态,如果它们起着维系既定权力模式的作用。因此反革命符号,与革命运动符号一样,在当下的意义上是乌托邦的;借助于攫取权力,乌托邦符号就转变为意识形态。这里所涉及的不是社会变迁方向的任何概念,或者评价社会结构的任何标准。

这一定义是建立在符号功能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符号自身的特征。曾经作为乌托邦而运作的符号可能在其他时间作为某种意识形态而发挥作用,正如通常在革命成功时所发生的情况——乌托邦符号仍得以保留,无论其对权力事实的偏离程度如何。相同的个体符号可能同时作为组成部分,既出现在意识形态中,也出现在乌托邦中(例如,在“共产主义是20世纪的美国精神”这个口号中的“美国精神”)。正如先前所介绍的其他符号分类,分类本身无法从符号功能的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来。

命题:在一个有着稳固社会结构的社会中,意识形态是共识问题,而不是舆论问题。

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是非争议性的;分歧仅仅发生在关于意识形态原则对于特定案例的“适用”上。在何种程度上意识形态是分歧和争论的对象,这可以被视作衡量意识形态所支撑的社会结构的不稳定性的一种指标。在稳定的条件下,对意识形态的阐释是朝着仪式化(ceremonialization)和美化的方向进行,而不是解释和合法化。

如果意识形态受到广泛而强烈的拥护,对意识形态的自发的(非宣传的)论述将会是频繁的,并需要加以详细阐释。操控意识形态、信仰和忠诚的表达,表明至少存在将意识形态引入讨论的强烈倾向。

一种公认的意识形态是能够长期存在下去的,不需要那些受益最多的人去进行什么有计划的宣传。但当有人为了寻求传授某种信念的方法而煞费苦心之时,就表明该信念早已奄奄一息了,社会的基本前景已经衰败了;要不就是一种新的胜利的前景还没有获得来自男女老少各色人等的自发的忠诚。(Lasswell,1936:29—30)

命题:意识形态的统一——在形成、颁布和认可方面——都是其他观点和其他非符号性(“物质的”)统一的函数。

在既定情境中个人所持观点不仅依赖于其所关注的符号,而且依赖于符号与已经采用的倾向和实践的关系,这两个要素都随着物质情境的变化而变化。从当权者的观点来看,提出的意识形态将会清楚地取决于其权力的基础价值、进入权力地位人员的选拔原则、权力实践的特征以及一般而言当权者与其领土之间的关系。

因此劳动分工或其他非符号条件的变化会影响意识形态的变化。23相反地,在存在异质性倾向和实践的情况下,很难强行要求意识形态的统一。

共同的文化无法仅仅通过强行要求而创造。它依赖于经济基础。它与经济标准和不同阶级的教育机会之间存在强烈对比,二者是不相容的……(Tawney,1931:41)

命题:每一个乌托邦都被表述为一种政治学说。

从来不会仅仅因为以一群当权者取代另一群当权者的需求而形成对社会结构的反对(虽然这可能确实是需求的潜在内容)。它恰恰是根据政治组织的新“原则”而形成的:提出权力的不同基础,提出权力实践中所伴随的差异,而且可以顺便提及人员变化。米歇尔斯(Michels,1915:15)尤为关注对政治学说的乌托邦阐释:

在现代阶级和国家活动中,道德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主观虚构。任何政府都极力为自己的权力附上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各种以政治形式出现的社会运动都戴上一副博爱的面具。任何以阶级利益为基础的年轻政党在它们夺取权力之前,都不会在公开场合庄严地宣布自己的目标是要将自己甚至全人类从少数人的专制统治下解放出来,要以正义的统治取代旧的等级制度。

然而,乌托邦所提出的原则不必总是新的。反对派可以采取宣称社会结构实际上背离了用以证实它的学说,以及背离了学说本身需要的社会结构变迁。这是帕累托提醒我们关注的技艺(Pareto,1935,par.1879):

攻击社会秩序的那些人——最好是希望毁灭社会秩序——试图利用社会秩序所产生的力量,而且竭力表明那些毫无疑问是反抗行动的行动是合法的,因而这些人不必而且无法被秩序维护者所惩罚。

即便是在这些例子中,社会结构的实际转型也包括政治学说的变迁。乌托邦并不简单地由竞争性的感性政治所构成,虽然它可能首先从这些符号开始,而且确实包括这些内容;为了明确所提议的社会结构变迁的合法化,应对需求和期望加以阐释。

政治程式

定义:政治程式(political formula)是详细地描述和规定社会结构的政治神话的一部分。

这一概念是借用莫斯卡的,他所谓的政治程式还包括了我们所说的政治学说。(我们赋予这个术语现在的内涵,是因为这个概念与政治“形式”和某些政治安排的“形式”特征——简单地说,就是能够清晰表现的概念——之间的联系。)虽然政治学说是国家和政府的“哲学”,但政治程式则具体表达了社会的基本公法。政治学说构成基本原理,也就是说,政治程式的基本原理;因此在宪法序言中常常频繁地对政治学说加以表述,而宪法则是对政治程式的一种重要表达。换句话说,在特定的和具体的权力模式中,政治程式详细阐述了政治学说的基本内容。(例如,关于国王的神圣权利的政治学说,在政治程式中可以被解释为王室特权体系、君主的连续统治、从属的贵族阶层的权力模式等等。)

政治程式既是说明性的,也是描述性的——在典型的方式中,它是规范性模糊的。在符合限定条件和为证实特定的权力实践提供所用符号之时,政治程式是说明性的。实际上,在与程式的需求相符合的程度上,政治程式也是描述性的。据称这是因为程式被广泛认同为正确地描述了权力模式和实践。

命题:权力的维系取决于当权者是否明确遵照政治程式而行动。

我们已经说过当权者依赖于对政治学说的拥护,借助于政治学说,当权者对于权力的拥有和行使才被证明是正当的。于是就相应地产生了对于政治程式的依赖,虽然不是那么明显——不是那么明显,是因为各种不同的程式可能“源自”同样的学说:例如,在相当程度上对宪法进行修正。但是一旦在政治学说的基础上对政治程式进行了解释,当权者就必须服从(或看起来服从)于政治程式。否则他们不仅剥夺了使自身某些不正当实践(deviant practice)合法化的机会,而且彻底破坏了权力结构的同意基础。前者并不总是重要的,因为有着延伸到特定实践的趋势,即合法化通常被归结于权力实践的剩余部分,即使特定实践事实上背离了合法化的基础。但是除非这种实践至少事后(post facto)表现为与政治程式相符,政治程式的效力——在政治程式下那些行使权力的人们的地位——也相应地被严重削弱了。

此处所要阐明的是建立在不完全是强制性基础上的复杂权力关系,依赖于所谓的“超越个人原则的控制”,也就是说,需求和预期模型在某种基础上证明了权力是合法的,不同于实际行使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占有。

在超越个人权力的结构中,统治者必须以适合该“原则”的方式而行动。在某些案例中,他们自身认同该原则,并以符合这种信念的方式而行动;在其他情况中,他们不认同该原则,但是仍然必须以好像他们认同该原则的方式而行动,因为如果他们以其他方式行动,他们将会逐渐破坏建立在该原则之上的权力,而且同时破坏自身作为统治者的处境。24

简言之,当权者试图展示他们所拥有和行使的权力是合法的;“合法的”意味着与政治程式相符。

没有合法性,也就是说,至少没有明确遵照政治程式,权力就直接以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这个原因,服从得以维系,无论实际权力结构与政治程式中所表现出的符号有多么不一致。梅里亚姆说道(Merriam,1934:33):

为什么真正的领袖不推翻名义上的领袖并用他们自己来替代傀儡?这忽视了权力的全部基础,这一基础在于社会局势,以领袖的行动为条件,使得他们反对其自身权威基础的行动变得困难重重或是不太可能。他们不仅仅是实质上的领袖,而且他们也是社会局势的构成要素,只有不脱离社会局势他们才能发挥作用。作为王冠的仆人,他们可能主要地指向王冠,但是作为王冠的需求者,他们也可能变为叛国者。

我们将立刻回到关于有效权力和纯粹正式权力之间的不同观点上来。

命题:对政治程式的解释主要取决于当权者。

首先,政治程式,主要是根据认同、需求和当权者的预期加以阐释:

特定社会群体的政治程式必须建立在该社会群体特有的信仰以及该社会群体最为强烈的情感之上,或至少建立在政治上占据主导地位的群体中的某些人的信仰和情感之上。(Mosca,1939:72)

关于这一点,比尔德的《宪法的经济学解释》(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stitutution)提供了翔实丰富的资料文献。人们对符合政治程式的需求因而无法被解释为与要求和预期相冲突,否则它们就直接指向权力实践;政治程式,基本上是当权者观点的体现。

然而,这一假设走得更远。政治程式在政治过程中运作,随着局势的变化,需要对政治程式重新进行解释以适应正在变化的情境。这一假设对程式的解释主要取决于那些社会中的当权者,以便持久地满足其利益需要。受到挑战的是“法律”概念,作为对政治过程限定的和自治的控制的一种抽象,法律独立于具体的权力结构和权力关系。正是对这个概念,拉斯基在其关于“国家”和“政府”(我们后面将在不同的基础上加以辨析)的辨析中反复加以批评。“国家的意志,”他写道,“在其法律之中是政府赋予法律内容以实质和影响。”再次,“原则可能由于运用方法的不当而失去效力,而正是政府对原则拥有实际的管理权”。25也就是说,像“国家”和“法律”之类的概念,常常是作为非经验论证的抽象概念——完全是从人际关系可直接观察到的特征中抽象出来。当它们被赋予经验内容之后,它们就涉及过程(包括符号过程),其中权力的分配和行使具有重要意义。政治程式,像其他任何符号一样,仅仅是对于其被解释和应用的过程有重要影响;在这个过程中,拥有最多权力的人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这一假设通常用权力所涉及的经济基础而加以论述,或者至少涉及当权者的经济利益。奥利弗·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所说的“法律压榨穷人,而富人统治着法律”,是我们所熟知的。拉斯基常常引用这一假设,正如他所观察到的“法院的法定原则主要是根据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秩序来决定其表现”26。古斯塔夫斯·迈尔斯(Gustavus Myers)的《最高法院史》(History of the Supreme Court)有着关于这一假设的表现形式的广泛论述。但是这一假设不必局限于经济权力或利益;我们提出这一假设,是为了适用于任何当权者,而无论其权力的基础价值如何。在经济权力是最重要形式的地方,对政治程式的解释将会根据经济考虑的要素进行;但是在当权者形成军事或僧侣阶级(1)的地方,关于这一假设的阐释就取决于所要考虑的相应的利益因素。

对于所有的当权者而言,某些利益是共同的——作为价值的权力利益——作为解释政治程式的决定性因素,这些利益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在当权者认为政治程式对其权力地位或潜力而言是剥夺、威胁之时,它将会被重新解释以便消除威胁——甚至常常以牺牲特定的利益(例如,经济利益)为代价。正如米歇尔斯在对政党的权力关系进行研究时发现,“如果说曾经制定过限制领袖权力的法律,但逐渐式微的是这种法律,而不是领袖的权力”(Michels,1915:406)。

不能据此推论认为政治程式作为对权力实践的一种制约,毫无影响。一般而言,当权者随着对政治符号,尤其是对政治程式的控制权重的变化而变化。在这一假设中所强调的,对这些控制的存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并没有使得提及司法独立几乎变得不可能;仅仅是个程度问题而已。此外,这一解释本身受到某些限制。这些限制具体是什么,只有在其被违反时才变得明朗起来。正如梅里亚姆所指出的(Merriam,1934:213):

没有正义的权力依赖于某种不确定的基础,其所能持续的日子也是屈指可数的。如果我们要问什么是正义,没有现成的答案;但是却很容易发现共同体中的正义感。凌辱或者违反它仅仅是必要的,先前难以解释的内容在权威和士气方面变得真实、明显和有效。

定义:形式(formal)是政治程式所固有的。政治形式(political form)是形式实践的一种模式。政体(regime)是政治形式的一种结构。

当术语“形式”运用于实践或制度时,表达了两个观念,两者皆源自政治程式:正统性观念(合法性、权威等等)和符号地位观念。形式实践是指根据其与政治程式的关系已经被合法化的实践;政治程式所分派的行动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不管它们事实上是否有其所归结的那些特征。投票是一种形式实践,当它是根据关于我们所称之为“政治程式”的权力关系的分享需求和预期而发生时;称之为形式的,是为了进一步强调,投票可能形成决策,也可能实际上不形成决策。

需要指出的是形式性可能发生在任何政治化组织的群体之中,而不仅仅是发生在国家中。当权力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团结与合作之时,一个群体就是政治化组织。在每一个这样的群体中,都有政治学说和政治程式,无论它们在群体的符号循环中是否是完全清楚的。我们因此可以在这样的群体中,划分形式实践和非形式实践;任命一个委员会为该群体作出明晰决策是一个典型的形式实践。(我们在提及比国家更小的群体时,没有用到比喻。迄今为止介绍的所有概念,适用于满足定义中所界定的一般条件的任何群体。人际关系是政治科学研究的基本事实;“国家”和“政府”涉及这些关系的特定案例,而不是所有其他关系的来源或者与其相关的基本概念。)

政治形式是政治程式所界定的(或者根据政治程式加以阐释的)一套实践模式,也就是说,程式界定了某些行动,这些行动呈现在特定的观点(合法性等)中,因为它们正是在这里被界定。诸如立法机关的两院制或审判的两审终审制之类的模式都是政治形式。它们所形成的实践是形式的,因为它们是由程式所保证的,而且因为权力虽然是间接涉及的,但仍然在经验上决定是否、怎样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在实际中来对它进行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定义中,仅仅是正式权力实践构成政治程式。在这个定义中,政治机器及其老板不是一种政治形式,虽然它可能是权力实践的共同模式甚至是永恒模式。它不是政治形式,因为它不是形式上的;我们没有根据政治程式,过多地解释或者证实它;显现其中的政治程式不是合法性的那些观点,而是“必要的恶”(necessaryevil)的观点。这些模式事实上是还没有被形式化的政治制度。

那么,政体(“政府形式”,“政治秩序”等等)是政治形式的一种模式。它需要与控制结构(control structure)加以区分,后者指有效的(而不仅仅是形式的)权力实践的模式。在相当程度上,这两者是互为源头的——权力可能实际上存在于不同人之手和以与形式实践所指出的方式不同的方式而被行使。在这个意义上,政体可以是想象的,但这并不必然削弱其政治重要性(正如我们在后文所看到的,事实常常正相反)。政治学说和程式有其重要性和有用性,这一般地是独立于其描述性真理或谬误。政体——政治学说和程式的外化——起着在政治过程中使强制最小化的作用。查尔斯·比尔德观察到:“除了暴力政府之外,不可能存在意见政府(government by opinion)之外的另一种形式。”27政体在相关意义上是通过意见进行统治的政府。政体是对权力进行所预期的和需要的分配和使用。

命题:政体倾向于被非形式实践所替代,而非公开地反对政治程式。

像政治程式一样,政体是政治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模式不是僵化固定、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政治局势的不同特征而改变。这一假设所要阐明的要点是,在调整变化的条件和所要考虑的因素发生之时,在相当程度上并不涉及政治程式方面的基本变迁。

一般地,在任何国家,我们都将会发现许多不同于形式“宪法”的特定宪法“惯例”或“解释”,但是仍然无法脱离与形式宪法的关系,而且对形式宪法的运作而言是不可或缺的。28

因而,政体与变迁条件相适应,而没有紧随政治程式的解释过程,或者权力本身的形式基础。在美国政治实践中,用政党机制替代选举团制,是这一过程的一个案例(在许多方面政党机制随后被形式化)。

权威

定义:权威是一种正式权力。

权威因此是对权力的预期和合法占有。我们说“预期”是因为实际的权力结构并不必然与政治程式中所描述的权力结构相符;说“合法的”,是因为政治程式是合法性的来源和基础。我们说一个人拥有权威,并不是说他实际上拥有权力,而是政治程式将权力分配给他,那些拥护政治程式的人预期他拥有权力,并认为他对权力的运用是正义的、适当的。29政体现在可以被形容为权威和权威实践的结构。

因此权威的归属总是包括指涉同样接受权威的那些人。当人们认为X可能拥有独立于Y的观点——或者任何其他人的观点——对于Y的有效权力时,人们认为X可能拥有对Y的权威,仅仅是从某个Z拥护权威来源的政治程式的立场(通常,虽然不必然与Y相同)而言。权威在这个意义上是“主观的”:虽然不肯定,但其存在取决于某个人未经证实的想法,取决于拥有权威的个人未经证实的想法。这种主观性源起于以同样的形式为特征的符号地位,也可以归于其他形式概念,例如法律以及权威。

法律不及由个人所客观建构的对社会的征服,而是个人自身对社会关系的必要秩序的一个主观概念……权威不是取决于统治者的意志,而是取决于被统治者的意识。(Korkunov,1922,325,350)

如果我们将效忠(allegiance)界定为形式忠诚(洛克:“根据法律的服从”),我们可以说权威是通过效忠创造的,而非效忠产生于对权威的认知。权威并不先于其认知而存在(虽然有效权力可能而且常常如此),而是通过与政治程式相关的认同、需求和预期而形成。(在“认知”一词与外交相适宜的意义上,这一点已经很清晰了。)

命题:仅仅有权威,那么它只是一种权重很低的权力,与政治局势的强度成正相关关系。

由于已经根据权力界定了权威,现在我们可以提及权威的权重、范围和领域,如同先前在同样条件下所界定的那样。这些要与有效权力的相应面相区分开来,而有效权力与权威是相关的。例如,国王可能拥有控制其臣民的经济和宗教实践的唯一权威,但是事实上仅仅是在关于其某些臣民的宗教实践的相关决策中才有发言权。

这一假设表明拥有权威本身就是一种有效权力,其权重随着局势强度的变化而变化。拥有权威本身就构成参与决策的基础——权威从来不是完全无能力的——但是其所指挥的权力的权重取决于在权力领域内朝向采取政治行动的压力。在最不紧张的冲突局势中,国王并不是因为他拥有王冠而行使有效权力;然而,随着紧张局势的加剧,权威性本身的权重也随之增加。梅里亚姆(Merriam,1934:12)根据“合法性”,即我们所称的“权威”,讨论了这一问题:

在“合法性”中,有在社会关系中具有高度重要性的符号性价值。“合法的”意味着几乎任何共同体的绝大多数成员对号召他们凝聚起来的口号感到骄傲,或者倾向于如此。“非法的”意味着阻止多数人对于地位或人格的支持,否则就是可接受的或权宜之计。合法性可能随着胜利的到来而兴起,其他的一切都是平等的。因此在转型期或是紧张时期,合法性,在某种方式上看起来如此模糊和空洞,其符号价值变得充满意义和富有权力。30

命题:权威的权重与权威的威望成正相关关系。

“善人之一言一诺,”普卢塔克(Plutarch)说道,“胜于他人之千言万语。”31换句话说,尊重是独立于权威地位的,这是决定权威所发挥权重的一个重要因素。莫斯卡(Mosca,1939:53)由此对统治阶级作了如下描述:“处于统治地位的少数成员通常具有某些品质,无论是事实上的还是表面上的,这些品质在他们所生活的社会里往往得到人们的敬仰,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它可能是血统、财富、威力或特殊的技能;无论如何,它是那些只要拥有就会被授予威望的品质。权威的维系——如果不是权威的获取——取决于这些声望如何:权威的替代,其中相当多数都是来自那些享有很高尊重地位的人。

随着与中等阶层(select)之外的人联系的增加(这种联系的节制,被称为距离的维持),现在威望也随之减少。它遵循了“没有建立和维持执法者和守法者之间的距离,权威既无法产生,也无法保存”这一观点。32因此,权威典型地是伴随着盛典(pompand ceremony)而来的;权威的形式并不仅仅依赖于原则性符号,也利用了感性政治。“权威”一词既指定了个体,也指定了其所拥有的正式权力,这一点非常重要:行使权威的人,不是作为个体作出反应,而是作为权威的化身。正如先前所指出的,权威与其领域之间的关系是“超越个人的”。

然而,仅仅通过在领域内对认同进行牵制,权威无法维持自身,否则就会削弱团结;当然,权威的行使必然包括与那些权威行使对象的人的联系。马基雅维利建议君主在表面意义上缩小距离——居住在新征服的地域上,以便强化对新权威的认同和尊重。更一般地,权威依赖于符号,这使得在遥远的地方采取行动成为可能。他或者通过代表行动,授予了代表部分权威,或者通过仪式或其他符号使得其直接的联系形式化。33

我们所讨论的假设通过认识到权威本身会引起尊重来加以论证,所以如果能够通过任何手段获得权威,那么就很容易维系对权威的尊重。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某些符号倾向与拥有权威和行使权威——王冠、王座和权杖——密切相关,而且通常拥有符号本身就足以导致尊重和权威的产生。

显而易见,人们认可这个人的权威,他拥有或被认为拥有优先权的某些真实的或想象的符号……对权威的情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与个体脱钩,而与权威的符号(真实的或假定的)相连(Pareto,1935:456—470)。34

命题:每一个权力群体都寻求获得权威或寻求对权威行使有效权力。

是否试图获取权威或试图对权威行使权力,总是依赖于所预期的放任与剥夺之比。当权威自身构成具有相当权重的权力时(有对权威符号的坚定信念和忠诚),这一努力可能是为了获取权威。另一方面,如果权力群体拥有使得人们不太可能广泛接受其权威的特殊利益,或者如果现存的权威倾向于支持这些利益,那么对权威的控制也许会变得更为有利。该假设的要点是表明,在任何案例中,权力并不忽视权威,也不嘲弄权威,除非作为黔驴技穷的最后一着。权力被形式化或者被给予形式制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可能的。

命题:非权威性权力实践通过政治程式的变化或重新解释而获得权威性;由于其非权威性,这样的实践并没有被人们所抛弃。

这是根据前一个假设和先前关于当权者解释程式的假设推导而来的。当权力实践与权威发生冲突之时,是后者作出让步妥协——当然,不是通过放弃其主张,而是通过其内容的转换。当权力实践的修正将包括更大的剥夺而非政治程式的改变(无论在哪一种程度上都是需要的)时,后者就会发生。拉斯基常常将这一假设运用于经济权力和实践:

政治形式总是作为一个面具,在其之后是占有者阶级试图保护所有制赋予的权威免遭侵犯;而且,当政治形式危及所有制权利时,占有者阶级总是试图根据其需要进行调整。35

定义:在其脱离控制结构的程度上,政体是形式化的。

我们将任何与有效权力相分离的权力结构称为“形式化的”。在这一结构中,那些行使权力的人是合法的和被预期的——即权威——事实上他们并不作决策。他们参与决策过程,局限于纯粹的形式——它是仪式性的。例如,英国的君主是形式上的君主:“国王统而不治。”在同样的意义上,苏联的主席一职也是形式化的。

命题:政体的形式性的增长是缓慢的和渐进的,其减少,却是急速的和突然的。

这一命题与正式权力、有效权力相对应的革命是相关的。在建构政治形式和有效权力结构之间的迟滞关系这个假设时,这一命题为革命理论作为政治过程的组成特征奠定了基础。我们将在第十章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并不是说相应的正式权力和有效权力的改变必须发生——稳定性是在任何层面上都可以获得的。这个假设是说,如果发生了改变,通常是在遥远的未来才能发生这种改变,而且变化是缓慢的和累积的,然而与先前一致性的中断却是在近期将要发生的。正如下文将要看到的,劳动分工的变化尤其可能增加形式性:它们改变了有效权力关系,而没有修正它,至少是没有直接地修正形式关系。然而,先前讨论过的对政治程式的重新解释和补充则推动了形式性的逐渐削弱。

命题:在控制和权威(有效权力和正式权力)被置于同一个人之手时,其中一个要素的削弱就会导致另一个要素的削弱。

如果权威在那些其所控制的人看来越来越形式化之时,权威就被破坏了。众所周知的事实上并不实施控制的权威,也就倾向于失去他们的权威。但是如果权威和有效权力之间被假定为是等价的,为了克服基于此种假定的等价所做的预先安排,揭露真正权力的缺失必然会极大地削弱权威。当权力被削弱时,权力的反向损失已经在关于权力服从(或看起来服从)于政治程式的必要性的假设中讨论过了。

因此,当下的假设清晰阐明了形式性在政治过程中的功能。控制和权威之间的差距,使得当权者为了维系正式权力或实质权力之一而牺牲两者之一的做法变得可能。对权力结构的敌意是与权威的分配或正式权力实践的改变相反的,这使得有效权力结构完整无缺。在某些案例中,作出的让步可能是关于控制的,以便维系权力所依赖的权威结构的主要特征。简言之,形式主义使得不通过革命——也就是说,政体或社会结构的基本改变——化解政治冲突变得可能。洛维尔(Lowell,1913:3—4)在研究英格兰时发现:“政治腐败(political shames)对英国政府而言,就像小说对英国法律的意义一样。它们推动了无革命变迁的增长。”

塔西佗(Tacitus)的评论(马基雅维利所引用)——没有任何东西像不是基于暴力的权力声望那样脆弱和不稳固——因而需要加以限定。没有实际权力基础的权力声望,可能使得权威对于有效的当权者而言变得有用,然而后者依次在其干涉决策的过程中变得安全可靠。在极端形式化时,权威是仪式性的,正因为这样,权威恰恰是稳固的。纯粹仪式性的权威,作为忠诚的中心,在政治上可能是重要的,而且以其他方式为维系对政治程式的忠诚而运作——正如摄政时期的少年君主。

命题:赤裸裸的权力(naked power)是公然使用的非权威性权力。

赤裸裸的权力,并不是作为一种权威被其行使对象所接受,只是使之服从。外部群体不承认权力并不使得权力变为赤裸裸的,如果存在明显的一致,事实上对政治程式的偏离也不会使得权力变得赤裸裸。通常,虽然不是必然地,但赤裸裸的权力是以暴力的形式出现。如果强加的制裁对于臣民而言足够重要以致在没有承认其合法性的情况下服从它,那么也可能采取其他形式。(可能会有对于其他人福利的威胁,臣民受其影响。)

命题:赤裸裸的权力倾向于在当下的政治神话趋向于被广泛拒绝的情境中使用。

在这种情境中,权威的要求无法简单地被建构起来;权力的行使不会自然而然地被形式化。罗素清楚地阐释了这一点(Russel,1938:97):

当人民尊重权力仅仅因为它是权力,而别无其他理由之时,这权力就是赤裸的。传统一旦遭到否决,传统的权力形式立刻就会变成赤裸的。因此,自由思想和热烈批评受到鼓励的时期,往往发展为赤裸权力的时期。

命题:赤裸的权力倾向于被形式化,当其在权重、范围和领域上增加时。

我们在前一个假设中已经阐明权力试图获得或控制权威。这里所要阐明的是通过赤裸裸的权力获取权威的可能性与权力的数量成正相关关系。36任何竞争性权威必须根据案例本身保持其形式性,因而是不稳固的。在与有效权力发生冲突时,权威无法无限期地维持下去;例如,在外国侵占时期,维系合法政府的权威取决于其在可见的将来行使有效权力的预期。没有这样的预期,通过征服获得的权力将会逐渐合法化。一般地,对于某些实践的控制越有效,(正如格言“占有者在诉讼中总占上风”所阐释的)这些实践形式化的可能性就越大。此外,各种各样的价值,例如威望,几乎直接与权力的数量相关,这些价值也促进了对权威的认知。简言之,“强制的规模越大、范围越广,获得权威和/或制裁的可能性就越大”37

注释

1.Merriam,1934,104—105.“仪式主义的重要性,”他写道,“在我们今天几乎没有丝毫减弱。现代国家仍然保留符号主义,作为其政治体系的中心。”

2.符号可以根据其隐性内容被归为政治符号,我们在请读者注意这一事实时并不是在说所有的符号事实上都是政治性的,也不是说“一切都是宣传”。甚至当其已经建立之时——根据在特定情境中其运行的数据——一个给定的符号能够被认为是政治符号,不是因为其本身就是宣传性的。当许多政治符号兴起并开始自发地广泛传播之时,将“宣传”概念限制为出于某些目的而故意被操纵的符号是十分有用的。此外,操纵符号的目的是为了控制社会舆论,但这绝不是操纵符号——甚至政治符号——的唯一目的。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讨论宣传。

3.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批评已经强调了需求体系的普遍化:“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律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你们的偏私观念使你们把自己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从历史的、在生产过程中是暂时的关系变成永恒的自然规律和理性规律,这种偏私观念是你们和一切灭亡了的统治阶级所共有的。”(Communist Manifesto,II)

4.参见Laski,1935,95:“群体制造价值体系,这本身也是其社会关系的一种功能。这些价值体系总是要求普遍性;它们声称自己对于集团外的每个人都是有效的。但是,事实上,价值总是受其所起源的实际经历的范围所制约。付诸实际行动的价值总是那些在某些既定时间控制国家机器的群体。”亦可比较Pareto,1935,1498。

5.参见Lasswell,1930,184:“指向的模糊性,与使用的普遍性相连,使得表示政党、阶级、民族制度、政策和政治参与方式之类的词语容易为替代个人影响所用……就集体利益而言,个体的动机容易被合理化。”出于实用意图的考虑,马基雅维利坦率地表述了这一点(Discourses,I,47):“人们倾向于用一般事物进行自我欺骗,但在遭遇特殊情况时却并非如此……打开人们视野的最快方式是找到使他们转向特殊情况的手段,人们最终发现仅仅以一般方式观察事物容易导致自我欺骗。”

6.根据放任与剥夺之比的最大化,帕累托讨论了扩张及其限制问题(Pareto,1935:1221):“一方面,存在使得尽可能多的人分享自己所声张利益的趋势。另一方面,又存在尽可能限制人数的趋势。一旦我们认为趋势是承认所有这些合作有助于目标的实现,所以由于他们的介入而产生的利润高于其介入的成本;以及趋势是排除那些无助于目标的实现或帮助效用不大的人们,因为他们参与的成本高于其利润,那么矛盾就会消失。”当然,根据经验,重要的问题涉及在何种条件下扩张是不经济的;所讨论的假设形成了这些条件中的一个。但是还有其他条件——例如,需求的初始强度。

7.反对者可能借用竞争性扩张符号,如果最初的符号吸引了反对派群体的成员或者其潜在的同盟的话;竞争性符号能够被用于呼吁需求的支持者(或潜在支持者)。

8.参见Machiavelli,Discourses,I,60:“无法使人们甘愿忍受劳动和贫困而不给予相应的报酬激励,也无法无风险地剥夺他们的报酬期望。”

9.帕累托的“情感”概念有时在二元论的意义上被用于批判的目的,正如与现在的假设类似的一个假设(Pareto,1935,2250):“一个人可能说,一般地,统治阶级对于自己的利益有清醒的认识,因为其视野很少因为情感而模糊,然而被统治阶级很少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因为其视野常常被情感所笼罩。”但是情感并不必然遮蔽视野,其分配也不必然遵循权力模式。

10.关于宣传概念的许多混淆都是产生于下述事实,在相当程度上,这一概念在规范意义上是模糊不清的。正如这里所界定的,这一概念仅仅是作为纯粹描述性的,而不是作为消极性的需求符号。政治符号是在其使用的特定特征的基础上被归入宣传的,但是这种分类不能被视作表达了对这些符号的评价。

11.参见Lasswell,1930,189—190:“能够操控对特定符号的关注的人,他的问题是通过在社会中领导尽可能多的元素来强化其竞争权力,以便将个人的涵义赋予进去……”

12.我们的假设不是使得拉斯基的“同意的革命”的不可能性成为必要,而是当倾向有特定偏向之时这才可能发生——对于统治集团的怀疑态度和悲观期望,以及提出强有力的需求和秉持乐观主义的态度,是提出权力要求的对手的典型特征。

13.参见列宁关于煽动和宣传的区分,宣传形成学说的传播,而煽动是为了强化和外化不满而操控符号。正如上文所界定的,煽动既可以运用于乌合之众、也可以运用于公众,而宣传仅仅是对公众使用的。

14.关于这些概念的进一步探讨,参见R. M. MacIver,1947,4。

15.对包括300个句子的样本的大致划分产生了以下这些著作中政治哲学(需求陈述和评价)与政治科学的比例: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25:75;卢梭的《社会契约论》,45:55;拉斯基的《政治典范》,20:80。相反,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完全是由现在意义上的政治科学概念所构成。

16.Introduction to Mannheim,1936,xvii.

17.F. H. G iddings,Inductive Sociology,Macmillan,1901,138.

18.参见Arnold van Gennep,Traité comparative des nationalité,Payot,1922,这是人类学家关于偶像的一个重要类型的详细论述。

19.对于不同类型的论述的特征和功能的充分讨论,参见C. W. Morris,Language and Behavior,Prentice-Hall,1946。

20.Rousseau,Social Contract,II,7.参考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关于罗马的信仰的研究(Decline and Fall,chap.ii):“在罗马盛行的各种不同的崇拜模式,被所有人认为是同样正确的;被哲学家认为,是同样错误的;被地方官员认为,是同样有用的。”

21.N. M Korkunov,1922,141.

22.一个较少歧义的概念可能是反神话(countermyth);然而,我们保留“乌托邦”一词,因为在当下的意义上,乌托邦是我们在技艺情境中一个熟悉的概念。

23.比较Communist Manifesto,II:“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深思才能了解吗?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证明了什么呢?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24.Timasheff,1939,207—208.亦可比较N. M. Korkunov,1922,345—346:“对政治权威的服从无法在那些统治他们的个人权力的基础上加以阐释。政治史通过许多例子说明了成千上万的人对某个人的秩序的服从,这个人常常缺少智识,但仅仅因为这个人被认为是代表了国家的权威;另一方面,著名的演说家,被迫躲在一个从智识的角度而言并不重要的统治者背后,但是因为后者是政府权威的传递人……对统治者的服从,从来都不是绝对的。他们被服从,仅仅只是因为他们被认为是代表了高于其自身个人意志的东西。如果社会舆论断言处于国家最前面的那些人的活动是独裁的,那么人们的服从就会迅速衰退,于是革命的到来不可避免。”

25.Laski,1935,12;1925,145;其所有著作中均有类似观点。亦可比较阿纳托尔·弗朗斯(Anatole France)所观察到的:“法律,在庄严的平等性上,禁止富人,也禁止穷人睡于天桥之下、沿街乞讨和偷面包。”

26.Article on“Democracy”in ESS.亦可比较Aristotle’s Politics,IV,6:“当有财产者的势力加强,他们就要求更多的权力……但是他们的势力还不足以废弃法律而凭他们这部分人的意志专断行事,所以他们制定了反映其意愿的法律。”也就是说,他们遵从政治程式,但是根据自身利益对政治程式进行阐释。

27.Introduction to J. B. Bury,Idea of Progress,Macmillan,1921.

28.Barker,1942,71.亦可比较Ostrogorski,1926,I:“宪法外形式发展了,而且它常常代替或是侵犯宪法秩序;除非一个人好好研究这些宪法外形式,否则就不可能理解美国政府。这样的研究也不仅仅是获得更为准确的知识所必需的。宪法机制本身将会以错误的方式或者在真空中循环出现,如果附着其上的宪法以外的机制被忽视的话。”

29.关于权威作为权力的权利,参见R. M. MacIver,1947,83。

30.亦可比较Tawney,1931,229—230:“政治权威是权力的真正形式,不论好坏,它常常是一种重要的形式。但它仅是形式之一,而非唯一的形式……实际上,它是一个更大种类中的一种。其特殊的特征是它能够介入法律力量的行动之中,所以它不再仅仅是一个事实,而是变为其本身既是权利又赋予他人以权力。但是,如果淋巴结核如果不是通过国王的触摸而治愈,那么权力也不是通过亲吻国王的双手而被赋予的。不是合法认知创造了权力,而是权力保证了合法认知……在其被开凿之前,河流就已存在,以便让驳船运行。权力的事实,独立于权力的权利而存在。的确,有时会不顾其而存在。”

31.比较欧内斯特·巴克近期的研究(Ernest Barker,1942:111):“生活中的一些经历足以教会我们认识到拥有声望者的意见——无论其声望是源自行政职位,还是因出身或是财富——都有着和其固有价值不相称的影响力。”

32.Michels,article on“Authority”,in ESS.但是如果威望在社会中是广泛分散的(或者存在对尊敬的平等性的极高要求),这一要素的影响就受到严格的限制。在这些情况下,权威表明了人格化以及距离的存在,正如在许多美国权威中形成的“民主的”人际关系。

33.比较上一个注释所引的米歇尔斯的文章:“权威是通过符号来维系的,符号将大众与遥远的官员或是其所代表的非个人权威联系起来。”

34.过去几十年中对于心理学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搜集大量关于家庭结构中权威的认可和婴儿的生物依赖性的倾向性基础的数据。关于心理学研究成果在政治上的运用,参见Lasswell,1930和Eric Fromm,Escape from Freedom,Farrar&Rinehart,1941。

35.Laski,1935,293.关于政治程式和权力实践之间的关系,亦可比较帕累托的研究(1935,466):“假定在既定的国家,法院的裁决是根据成文法做出的,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更不用说宪法。无论怎样,理论和实践之间都没有直接的关联,除非在某些愚蠢的理论家的脑海里。”

36.参见洛克在其《政府论》中的评论:“大盗惩罚小盗使他们服从自己,而大盗们由于过于强大,绝非这个世界的软弱的司法力量所能惩办的,因而能得到桂冠和胜利的酬赏,反把惩罚罪犯的权力握到手中。”

37.H. M. Kallen,article on“Coercion”,in ESS.

(1)即僧侣阶级(priestlycaste),印度教四大世袭阶级中最高的一级。——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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