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来到IT知识分享网。
平时写字或打字,往往同音和字形的相近的字,是不大注意区分的。
比如题目中所说的“即”和“既”—— “即使”写作“既使”,“既然”混同“即然”,大概都不少见。
可以不加区分吗——从规范汉字字音字义角度说,是不可以的。
“即”,读为“jí”;“既”读作“jì”。
这两个字,在甲骨文里就是相互区分开的。
“即”,在卜辞中,是一人跪坐在一种食器“皂”之前——学者称,“皂”是“簋”字之初文——主要表示“就也”“至也”。
《说文》:“即,即食也。一曰就也。”徐《注》:“即,犹就也。”
《汉书·高帝纪》《注》:“师古曰:即,就也。”
“既”,卜辞里,字形与“即”相近,只是“象人食已掉头欲去之形”,因而含有“已”“尽”“毕”之义。
《周易·既济》《疏》:“既者,皆尽之称。”
《玉篇》:“既,已也。”
“即”和“既”——前一个是刚到食具之前准备吃;后一个是刚吃完准备走。
这也就是二字的根本区别。
“即使”,连词,表示假设的让步——以某种情况做条件,推想或者可能但尚未实现的结果,或者与既成事实相反的结局。
使用完成状态的“既”与“使”组词,显然是不搭配的。
“既然”,也是连词,表示对既成事实的确认,由此推断出必然结果。
已未完成之“即”与“然”组词,同样是不合理的。
与“即使”大致相同的,还有“即便”“即或”“即令”“即若”;以及词义接近的“即将”。
还有表示“就”“至”等“节点”的词汇 “即日”“即刻”“即时”“即席”“即景”“即兴”,等等。“即食”其实也是此义。
说到“节点”。“节”字最早见于周代铜器铭文,为“竹下即”之“節”——很明显,最早造出这个字,是用来表述竹节或其他植物的“节”;“即”在字中,既是“声符”又加表意。
《周易·節卦》《疏》:“節者,制度之名,節止之义。”
又《说卦》《传》:“節,止也。”
“既然”表示确定的前提,与此相近的词汇有“既而”“既是”“既定”,等等。
“既往”,也表示已经完成了的过去时;“既望”,是古天文词汇,指“望日”之此日,就是农历的十六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ndeesoft.com/62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