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人才制度——察举制

汉代选拔人才制度——察举制汉代采用儒家的主张,肯定教育在育才和化民两方面的作用,把教育作为巩固汉朝“一统”的重要工具,汉武帝时期,随着政治经济和思想条件的成熟,逐步实行“

大家好,欢迎来到IT知识分享网。汉代选拔人才制度——察举制

汉代采用儒家的主张,肯定教育在育才和化民两方面的作用,把教育作为巩固汉朝“一统”的重要工具,汉武帝时期,随着政治经济和思想条件的成熟,逐步实行“罢戳百家、独尊儒术”“置五经博士”“开创太学”“确立察举制度”等政策,培养、发现和选拔人才,充实汉王朝的官吏队伍。

所谓察举,亦称荐举,是由汉王朝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依据考核,把民间及基层官吏中的德才兼备者推荐给朝廷,由朝廷授予他们一定的官职或提高其官位。

察举的名目很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属常科,经常举行的科目,又作岁举,即为每年定时由各州郡长官按规定名额向朝廷荐举人才之制;另一类属非常科,或叫作特科、特举,即根据皇帝需要临时指定的特别选士科目。常科有孝廉、茂才等科;非常科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童子等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ndeesoft.com/67372.html

(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