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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吕僧珍为官,不私亲戚。其侄以贩葱为业,僧珍既至①,乃②弃业欲求州官。僧珍曰:“吾荷③国重恩,无以④报效。汝等自有常分⑤,岂可妄求⑥叨越⑦,但当速反葱肆⑧。”
僧珍旧宅在市北,前有督邮廨⑨,乡人咸⑩劝徙⑪廨以益⑫其宅。僧珍怒曰:“督邮,官廨也,置立以来,便在此地,岂可徙之益吾私宅?”
注释
- 既至:已经到达,这里指吕僧珍回故乡做官。
- 乃:于是,就。
- 荷:肩负。
- 无以:没有什么用来。
- 常分:固定的职业。
- 妄求:非分地要求。
- 叨越:非分占有。
- 肆:店铺。
- 廨(xiè):官吏办事的地方。
- 咸:都。
- 徙(xǐ):迁移。
- 益:增加。
译文
吕僧珍当官,不偏袒亲戚。他的侄子把贩卖葱作为职业,在吕僧珍回到故乡做官后,就放弃卖葱的职业,想要在州府求得官职。吕僧珍说:“我肩负国家大恩,没有什么可以用来报效的。你们本来有固定的职业,怎么可以胡乱要求不该得到的官职,还是应当赶快回到葱铺去吧。”
吕僧珍的家在市北,前面建有督邮的官署,乡人都劝他把官署迁走来扩建住宅。吕僧珍恼怒地说:“督邮,是官府的房子,从建造以来就一直在这里,怎么可以迁走它来扩建我自己的宅子呢?”
人物介绍
吕僧珍:(453年一511年),字元瑜,南北朝时期南梁开国功臣。
吕僧珍出身寒微,早年在南齐任职,后随梁武帝萧衍征战,数立奇功。南梁建立后,历任平北将军、领军将军、散骑常侍等职。吕僧珍为官清廉,公平对待属下,不徇私情,深得朝廷和同僚的敬重。
出处
唐·姚思廉《梁书·吕僧珍传》
启发与借鉴
上文通过二个事例:不为其侄求官开后门;不以权谋私拆迁督邮廨。刻画了吕僧珍为官不谋私利、廉洁奉公的高尚品性。
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为官公正,才能使政治清明;为官清廉,才能在百姓中树立威信。从古至今,那些廉洁从政、两袖清风的官员,在百姓心中都有着很高的地位,受到人们的崇敬。反之,那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之辈,也早已被刻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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