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来到IT知识分享网。
早上阅读看到了一篇爆文《蒙昧无知:数学书插画中,涉及“性暗示”了吗?》此文还有一个红色耀眼的“原题:谈性色变年代早已过去,为什么有些人还是过不去?”
看题目显然是为“毒教材”的辩护文,但不知有什么魔力达到了阅读量104.4万,评论1.6万的火爆程度?
阅读后才发现,这是一篇观点让人咋舌,三观尽毁的文章。评论量火爆主要是对文章观点的不认同。
请看文章内容:此文的标题虽在谈数学课本插图,但文中一笔带过,主体谈的是由曹文轩的儿童课外读物《大语文像鹰学会飞翔》中汪曾祺的小说《受戒》中关于描述女性器官的态度。
作者认为,
“虽然俗了点,也露骨了点,但结合前后文看了并无不妥。”
“当然如果这篇小说让年幼无知的小朋友看了,多少有些欠妥。”
既然承认了“俗”“露骨”“欠妥”,又说“并无不妥”。这本身不是很矛盾吗?
理由似乎“很充分”,鲁迅有不同的人读出不同的《红楼梦》的说法,并说“《红楼梦》比汪曾祺小说《受戒》中文字要“大尺度”多了”。
请问作者,鲁迅赞赏《红楼梦》“大尺度”描写了吗?讨论的是露骨的性器官描写该不该进入中小学课本的问题,怎么转移到小说描写的尺度问题了?
《受戒》中的“小调”不管什么时代,都是低级趣味;不管什么理由把它编入小学教材都是错误的!
文中很大篇幅谈人们对广告模特、厕所指示牌的非议。认为:时代在发展在进步,人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上世纪甚至封建时代,是一种“倒退”。
在谈到孩子们能不能读有关性方面读物的问题时作者连发三问:
质问一:“性器官就应该为我们所忌讳?”
回答:是的!人类从饮血茹毛原始人进化到现代人,在外形上已经褪去了毛皮,而需要穿戴衣服,遮住性器官,这就是从动物进化到人的标志。在婚姻制度上经历了蒙昧时代的群婚制和野蛮时代的对偶婚制,进入了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时代。性器官被私有化,称为“隐私部位”。如果展露出来,就是一种病态,被称为“露阴癖”。
质问二:“大家讳莫如深对此避而不谈,就是干净了纯洁了?
回答:“讳莫如深”“避而不谈”是公德良俗,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小孩子能自理大小便就不穿开裆裤了,小女孩从小被教育,不允许别人侵犯自己的私处,都是为了让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质问三:“性器官本身就不能是干净的纯洁的么?”
回答:提这样的问题本身就不纯洁了。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性器官归私人所有,不属于社会生活,不是文学反映的地带。当今社会,隐私受法律保护,叫隐私权。有过报道,一个疯女人在裸奔,警察脱下警服给女人穿上,维护了丧失维护自己尊严的女人的尊严。路过的人无不为失智的女人而惋惜,又有谁会趁机窥人私处呢?
作者用“伪君子”“卫道士”“封建”来斥责反对性器官进教材的人,岂不是于道德与法律都不容吗?
作者的结论是:
“谈性色变的年代早已过去。大大方方谈性,大大方方面对一些性的描述,反而是健康的。恰恰相反,闭口不谈或讳莫如深,才是不健康的。”
这真是荒唐至极!
学校可以谈性,可以展现性器官模型,那只能是在性教育课堂上。但语文教材中的文学作品中“大大方方谈性,大大方方面对一些性的描述”那决不是“科学理性的认知”,而是“蒙昧无知”的表现。
再看看读者的怒吼吧:
教材说到底是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配备的,让处在懵懂期的孩子们谈性与性描写,有损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是必须要抵制的。持有“大大方方谈性,大大方方面对一些性的描述”的三观尽毁的文章也应该抵制!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来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ndeesoft.com/165552.html